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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按照2014年8月4日市人民政府〔2014〕7次(总第157次)常务会议纪要“公益性岗位的设置要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重点向城市公共管理类岗位倾斜,严格控制后勤服务类岗位数量”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市信访局等30个市直单位补充招聘劳动保障协理、治安维护协管、普法宣传等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09人,全部为毕业五年内的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具体如下(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范围
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招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招聘范围为我市生源,即升学前户籍为我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为:
1.经市、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5.父母一方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为我市城镇或农 村长期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6.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家庭中(含“村转居”)的高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均需先到市、县(区市)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方可报名。(了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及程序,请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从“创业就业”栏中查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部分高校毕业生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24日。
2.报名地点:晋中市就业指导中心(龙湖大街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一楼大厅)。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2)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晋中市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聘。各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
(三)公示。从面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52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政府就业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办法》、《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补充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3075639
咨询电话:0354-3075501、0354-3075660
原标题:晋中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组关于市直30个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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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docx
序号 | 单 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基本要求 |
1 |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 1 | 公益支医支教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2 | 市信访局 | 3 | 民事调解、法律援助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3 | 市统计局 | 5 | 劳动力普查协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4 | 市地震局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5 | 市水利局 | 3 | 水利设施维护协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6 | 市老年大学 | 1 | 助老服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7 | 市投资促进局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8 | 市直机关工委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9 | 市工商榆次分局 | 3 | 基层市场监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10 | 市人社局 | 20 | 劳动保障协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11 | 市司法局 | 2 | 普法宣传员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 市法律援助中心 | 2 | 法律援助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 市中都公证处 | 3 | 民事调解员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12 | 市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9 | 市场协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13 | 市民主宗教事务局 | 1 |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14 | 市妇女联合会 | 3 | 调解纠纷、法律援助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15 | 市救助站 | 2 | 救助服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16 | 市科学技术局 | 3 | 基层文化科技服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17 | 市档案局 | 4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18 | 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19 | 市国土资源局 | 8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20 | 市审计局 | 10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21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3 | 医疗卫生辅助服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22 | 市农业委员会 | 2 | 农技推广服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23 | 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 1 | 文化公益服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24 | 市见义勇为协会 | 1 | 治安维护协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25 | 各民主党派晋中市委员会 | 5 | 民革法律援助、基层公共捐资助教服务、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26 | 市委统战部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27 | 山西庄园经济协会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28 | 市体育运动学校 | 1 | 体育服务工作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29 | 市残疾人联合会 | 1 | 残疾工作协管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30 | 市委宣传部 | 5 | 文化宣传、普法宣传 | 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 |
合计 | | 109人 | | |
晋中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7年5月8日
All that you do, do with your might; things done by halves are never done right. 做一切事都应尽力而为,半途而废永远不行.
Love lives in cottages as well as in courts. 爱情不分贫贱与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