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Ḁ2.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笔试(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面)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下一环节,但:
(1)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7年5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任村(农村社区)及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截止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如选举证、文件等)、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在地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并取得期满服务证的)以及户籍不限报考者的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10.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本年度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
在各县(市)人社部门指导下,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在各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或笔试人员名单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县(市)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各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领取(详见各指定网站公告)。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见附件)。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 +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所占比例。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各县(市)人社部门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
2.黎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黎平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
所属县(市) |
主管部门(全称) |
招聘单位(全称) |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类型 |
招聘岗位简介 |
层级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招聘条件 |
笔试科目 |
|
合计 |
|
|
|
|
|
350 |
|
|
|
|
黎平县 |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
黎平县科技服务中心 |
12001 |
管理岗位 |
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
县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财经大类、经济学类、财务会计类、会计及相关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 |
|
综合知识 |
黎平县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
12002 |
管理岗位 |
从事建筑工程管理 |
县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土建类、土建大类、工程管理类、工程管理 |
|
综合知识 |
黎平县农村中小学会计核算中心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