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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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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7年06月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7名公告 (三)
2017-06-01 11:14:0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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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正反打印)

3、靖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4、靖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doc靖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推进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有关要求,总结近年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实践经验,结合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考试大纲。

  第二条  本考试大纲是今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的内容,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要求,强调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保证整体素质的原则,命制试题体现普适性,侧重能力素质导向,重点检测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方式为笔试。

 

第二章     考试时限

 

  第四条  公共科目考试试题,将根据上级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而命制。

第五条  公共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第三章  公共科目测评要素及主要内容

 

  第六条  公共科目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

基本素质测试中主要测试要素为:政治理论素养、公共管理知识素养、法律知识素养、文字阅读理解和资料分析素养、计算机知识及应用素养、公务礼仪素养、职业道德规范素养、英语基础素养、财经知识素养、服务理念素养、行为规范素养等。  

在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中,主要考察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包括:综合资料阅读理解学习的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公共服务的能力、组织协调沟通的能力、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诚信服务的能力等。

  第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共科目考试测试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时事政治等。

  (二)基本经济知识: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三)基本法律知识:法律基础理论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四)基本管理知识:管理基础理论和公共事业管理基本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基本知识等。

  (五)基本科技知识:基本科技常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本知识等。

  (六)基本公文写作知识:一般公文的格式、规范及写作,一般公文的处理等。

(七)基本国情省情市情知识:我国历史、地理、人文的基本常识,江苏省情、泰州市情、靖江市情概况等有关内容。

 

第四章       

 

第八条  本考试大纲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靖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靖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考指南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年龄的计算问题

1、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81611日至1999613日期间出生。

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8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国(境)内高校往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证书认证的,可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网址:http://www.jsbys.com.cn

三、关于户籍的问题

本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限户籍。

四、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五、关于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问题

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允许报考,但须与社会在职人员一样,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关于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非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身份问题

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七、关于大学生村官的报考问题

本市2014年及以前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也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岗位的报考问题

在本市辖区内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7611日)、任职期间个人受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党委、政府综合表彰及市级以上表彰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泰州市组织部门统一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党组织书记。

九、关于相近专业范围问题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靖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6121730。凡申请添加,但未在网上及报名现场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十、几种类型的人员能否报考的问题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其非全日制学历(或以前取得的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如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报考),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二)社会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在进入体检前必须提供本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现役军人不可以报考。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凭落户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报考。

(四)20141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不能报考;通过公开招考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不能报考。

十一、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要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十二、关于回避问题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三、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原报考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并允许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四、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1、报名及面试前进行资格初审、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五、关于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问题

招聘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9号)执行。

十六、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支持^色 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自2014611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七)自2012611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八)自2014611日以来,担任领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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