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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应届毕业生: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343号)文件要求,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和工作内容
实习对象为2017年应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贫开发、扶残助残、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实习时间为1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二、岗位征集
前期已印发了辖区事业单位需求实习大学生征集表,但申报效果不够理想,为尽可能满足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请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二级事业单位做好填报《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需求表》(见附件),并于7月25日前报惠农区就业创业服务局。
三、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自8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各2张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要求首页和本人页)和2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惠农区就业创业服务局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填报《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报名表》进行报名。
9月1日起,安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到岗实习。实习期间毕业生生活补贴执行自治区当年最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实习满6个月并按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已缴纳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请各用人单位,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接到通知后,做好岗位征集信息填报、高校毕业生摸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辖区应届毕业生应报全报,满足各用人单位需求。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附件下载>>>
岗位需求表附件1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需求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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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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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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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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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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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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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惠农区就业创业服务局
2017年7月17日
A true jest is no jest. 真正的笑语决非笑话。
A wise man cares not for what he cannot have. 智者不为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