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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内蒙古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检验院、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阿拉善盟特种设备检验所均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现将上述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全天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质量质监督局办公楼6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石化路,炼油厂生活区对面)。
(二)资格复审材料及要求
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5.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从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并将结果向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8.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
10.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11.资格复审联系人:卢子荣、李潇
联系电话:0471-6297906 3255532
监督电话:0471-3255531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8:00正式开始,考生于当日上午7:00之前进入候考室。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小学(海拉尔东街与丁香路交汇处向南约150米左右)。
(二)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携带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审核签章的《资格复审通知书》、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成绩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4.面试时应聘人员原则上一律着正装,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5.面试联系人:卢子荣、李潇
联系电话:0471-6297906 3255532
监督电话:0471-3255531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通知要求执行。
点击下载>>>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
| 序号 |
报考职位 |
报考部门 |
准考证号 |
进入面试 |
| 1 |
计量测试 |
内蒙古 计量测试研究院 |
311501340124 |
是 |
| 2 |
311501132719 |
是 |
| 3 |
311523360318 |
是 |
| 4 |
管理 |
111501126212 |
是 |
| 5 |
111501215722 |
是 |
| 6 |
111501022328 |
是 |
| 7 |
承压类 特种设备检验 |
内蒙古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研究院 |
311502191703 |
是 |
| 8 |
311501347108 |
是 |
| 9 |
311523362312 |
是 |
| 10 |
承压类 特种设备检验 |
311501342624 |
是 |
| 11 |
311501132530 |
是 |
| 12 |
311523392625 |
是 |
| 13 |
承压类 特种设备检验 (蒙汉兼通) |
311501323509 |
是 |
| 14 |
311523400223 |
是 |
| 15 |
311523400727 |
是 |
| 16 |
建筑材料力学 |
内蒙古 建材产品质量检验院 |
311501345416 |
是 |
| 17 |
311501357107 |
是 |
| 18 |
311502195011 |
是 |
| 19 |
办公室 |
内蒙古 质量技术监督 培训中心 |
111523080412 |
是 |
| 20 |
111502185307 |
是 |
| 21 |
111501125018 |
是 |
| 22 |
特种设备 检验员 (项目人员) |
兴安盟 特种设备检验所 |
311523390921 |
是 |
| 23 |
311502198128 |
是 |
| 24 |
311523182226 |
是 |
| 25 |
承压类 特种设备检验 |
包头市 特种设备检验所 |
311501353330 |
是 |
| 26 |
311501134225 |
是 |
| 27 |
311502194530 |
是 |
| 28 |
承压类 特种设备检验 (蒙汉兼通) |
311502233024 |
是 |
| 29 |
311501321424 |
是 |
| 30 |
311523402113 |
是 |
| 31 |
机电类 特种设备检验 |
311502192811 |
是 |
| 32 |
311502195609 |
是 |
| 33 |
311501347018 |
是 |
| 34 |
理化无损 检测员 (项目人员) |
311501347819 |
是 |
| 35 |
311502190511 |
是 |
| 36 |
311502196910 |
是 |
| 37 |
承压类 特种设备检验 |
乌兰察布市 特种设备检验所 |
311501134702 |
是 |
| 38 |
311501348006 |
是 |
| 39 |
311502197329 |
是 |
| 40 |
机电类 特种设备检验 |
311501354720 |
是 |
| 41 |
311502196302 |
是 |
| 42 |
311501344606 |
是 |
| 43 |
特种设备检验 (项目人员) |
311523392513 |
是 |
| 44 |
311502192611 |
是 |
| 45 |
311501325915 |
是 |
| 46 |
会计 |
阿拉善盟 特种设备检验所 |
111501128426 |
是 |
| 47 |
111502188104 |
是 |
| 48 |
111501290824 |
是 |
| 49 |
特种设备 检验 |
311501241529 |
是 |
| 50 |
311501340228 |
是 |
| 51 |
311523390524 |
是 |
原标题:《蒙古语文》杂志社(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信息资源推广应用中心) 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7月17日
The worst vice of the fanatic is his sincerity. 狂热者的大恶在于他的诚意。
Deeds, not words. 行动胜于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