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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广东佛山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招聘人员公告(二)
2013-08-30 17:08:5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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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机关大院1号楼12楼1202室。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83329895,传真:83326595;

邮箱:fstswbgs2012@163.com。

(3)报名者需填写《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招聘雇员报名表》(报名表格可直接到团市委办公室索取,也可从网上下载),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件(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团市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本人参加笔试。

3、考试事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 ,按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5的比例的则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总体评价。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管理及薪酬

1、所雇人员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由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与确定的雇用人员签订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二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2、雇用人员薪酬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首次雇用时,辅助服务雇用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执行二档240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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