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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陕西安康市宁陕县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二)
2013-09-03 11:09:3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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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办法

报考者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可从县人社局网站下载),携带报名资料亲自前来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六)资格审查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与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对外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准予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必须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八)开考比例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对于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一)笔试:笔试不分专业,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大纲见附件),试卷总分为100分;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按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限时1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对岗位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人员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按与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毕业时间早的优先。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由体 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必要时,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纪律观念以及有无其它不良表现等情况。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以及因报考资格条件有纠纷等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考察不合格者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核发《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安排到镇属事业单位工作;拟聘对象经举报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及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上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者在招聘岗位的服务期限不得低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工作变动、不能报考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纪律要求

为了严肃事业单位招聘纪律,对于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报名资料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四年内不得应聘各级事业单位;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或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另外,对在面试资格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人员,将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以确保聘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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