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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真题汇总:
发布时间:2017-07-19 截止日期:2017年7月28日 所属省份:浙江 工作地点:宁波 招聘人数:1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岗位人员1名(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用工),主要协助民警从事信息采集、录入、编辑及内外宣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严守工作秘密;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户籍地不限;
5、具备较强的综合写作能力,中文、文秘专业优先。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07月21日-0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办事大厅内(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兴路55号);
3、报名时需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
4、资格初审合格者,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相关规定
1、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年收入5万左右(到手),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
3、工作地点:龙观派出所;
4、本公告由龙观派出所负责解释;
5、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88154800。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
2017年07月20日
来源:
http://news.nbrc.com.cn/sydw/201707/t20170719_98844.html
Every white has its black,and sweet its sour. 月白必有黑,有甜必有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