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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雪纯
联系电话:0531-83137737
电子邮箱:sy82737937@163.com
地址: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楼1516房间(济南市长清区大学城科技园瓦特路1811号)
邮编:2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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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7年7月26日
Don't meet trouble half-way. 不要自寻烦恼。
Many words will not fill a bushel. 空言无补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