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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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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湘潭市民政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
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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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生编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1 |
4303012830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临床医师(一) |
2 |
4303012904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临床医师(一) |
3 |
4303013505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中医医师(一) |
4 |
4303013513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中医医师(二) |
5 |
4303013515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针灸推拿医师 |
6 |
4303013523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康复医师 |
7 |
4303010629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康复治疗士 |
8 |
4303012906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放射技师 |
9 |
4303010314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护士 |
10 |
4303010304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护士 |
人才引进: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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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
中西医结合 |
附件2
体 检 对 象 纪 律 要 求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进行。
集合时间:2017年8月11日早上7:00。
二、集合地点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综合楼前坪。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详细地址:岳塘区河东大道23号(盘龙山庄大酒店侧),乘市内5路、105路、115路均可到达。
三、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45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原标题:2017年湘潭市民政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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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对象纪律要求
湘潭市民政局
2017年8月4日
True friendship lasts forever. 真正的友谊恒久不变.
They are fools who adulate every decision of their leaders. 对领导的每个决定一味奉承的人是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