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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济南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济南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身体条件适应岗位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情况及拟招聘人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6人,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度济南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9月7日—9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经七路88号房地产大厦1208房间
(二)资格审查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前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jnhrrs.gov.cn)或济南市规划局网站(www.jnup.gov.cn)下载《2011年度济南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要提交就业派遣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上述证件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9月16日14: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到龙奥大厦F6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2008、2009年前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本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学历、学位证书,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2011年度济南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技术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9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和考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比例要求的,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济南市规划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内容为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用人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在体检考核时,因弃权和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规划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市规划局负责。对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一)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核
按规定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小组必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公示及聘用
市规划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济南市规划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规划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系人:方芳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龙奥大厦F601(250099)
咨询电话:0531-66605321
监督电话:0531-66605325、0531-66605958、0531-12345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