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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
序号 |
招聘单位 |
主管部门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及相近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其它条件要求 |
面试 比例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综合类(A) |
药品检验1 |
1 |
研究生 |
博士 |
药物分析学、分析化学、天然药物化学、 生药学
|
|
熟悉药物分析检测技术,2年以上海外药品检验相关工作经历 |
|
0531-81216575 |
海外药品检验相关工作经历,主要指在欧美等药品检验技术先进国家从事药品检验相关工作的经历。所聘人员能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带动我省药品检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 |
2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综合类(A) |
药品检验2 |
1 |
研究生 |
博士 |
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 |
|
|
|
0531-81216575 |
|
3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综合类(A) |
食品检验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食品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卫生检验学 |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功能食品与食品添加剂、食品理化检验 |
2年以上食品、保健食品检验工作经验,具有中级职称资格 |
1:3 |
0531-81216575 |
|
4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综合类(A) |
药品检验3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生药学 |
|
2年以上药品检验工作经验,具有中级职称资格 |
1:3 |
0531-81216575 |
|
5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综合类(A) |
药品检验4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应用化学 |
|
2年以上药品检验工作经验,具有中级职称资格 |
1:3 |
0531-81216575 |
|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食品药品检验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znmyzyy@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5日16:00。
(二)考试方式及步骤
面向硕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简化考试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1、笔试。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结合实际用人需要,根据应聘人员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在单位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食品、药品检验及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凡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名单另行通知)。报名应聘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和经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资格复查。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面试人员还应提供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能证明个人业务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个人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
资格复查时间:2011年12月9日9:00-16:00
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和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根据资格复查结果,通知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
面试内容:综合知识、药品食品检验相关专业知识、现场反应能力等。
(三)考核体检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中级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749号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0531-81216575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