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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高层次人才以及完全符合《一览表》相关要求和本简章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1、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2、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时间以通过教育部确认后的时间为准。
4、以下情况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2012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程序及要求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考评工作小组,在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www.cswu.cn/rsc/),认真阅读招聘简章,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在线如实、准确填写《2011—2012公开招聘及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分岗位竞聘,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专业名称需按本科、研究生分阶段填写。
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16日止。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高层次人才、高水平、高技能、高学历人才及个别紧缺专业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随时接受报;高层次人才、高水平、高技能、高学历人才以及报考系部、职能部门职员的应聘部门一律填写为人力资源处,具体岗位服从学院统一安排。联系人:刘老师 唐老师 电话: 023-65626008 邮箱:rsc5006@126.com
(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查。并于2012年3月23日前将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学院面试资格审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我院人力资源处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2012届高校毕业生要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简章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2年3月23日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减或取消后,本人可以书面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五)初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带上缴费收据、身份证原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应聘教师岗位者考核形式为试讲和学术评估,试讲内容由学院为应聘的岗位所必须的相关专业知识(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指定专业教材课程),试讲时需用普通话、提供教案和PPT课件,试讲时间40分钟内,课堂教学的对象是高职学生,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应聘辅导员、职员进行笔试,实训管理员岗位者进行笔试和岗位实作考核。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持学院通知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初试时间、地点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通知。
初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60分以上者(含6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2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选。
初试总成绩于2012年4月13日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对初试总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当天17:00前向我院人力资源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
(六)面试
各专业考核内容在面试现场公布,由考官现场抽答。拟招聘岗位按照1:2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若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并且影响到录取时,则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综合面试内容为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学院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并用普通话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时,须携带如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2011—2012公开招聘及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2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职(执)业资格、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科研成果(主要论著目录和代表作复印件)及获奖业绩等材料。
(5)自荐书等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在《2011—2012公开招聘及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七)高层次人才的考核程序及注意事项
1、人力资源处会同用人院系部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筛选,报经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电话通知符合我院发展要求的应聘候选人前来参加考核。
2、考核采用试讲和专业答辩相结合,进行综合评议考核(试讲题目发至应聘候选人的邮箱,试讲时间一般在40分钟以内,可以用PPT)。
3、考核通过后,人力资源处按上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聘任手续。
4、应聘候选人须提交备查的资料包括: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荣誉称号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科研学术成果(主要论著目录和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及获奖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八)体检
初试及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初试及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以初试成绩高的优先,若初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时,重新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要求,并结合高等学校需求执行。
学院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2012-1-11 | 需求
部门 | 招聘岗位类别 | 招聘专业或岗位 | 需求
人数 | 学历(位)要求 | 职称要求 | 年龄要求 | 工作经历要求 | 职业资格
证书要求 | 其他要求 | | 人力资源处 | 专任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 | 专业不限 | 不限 | 博士及以上 | 无 | 40周岁以内 | 无 | 无 | 无 | | 人力资源处 | 专任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 | 专业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正高 | 45周岁以内 | 相关工作经历 | 无 | 特别优秀的高水平、高技能人才可以放宽到副高(40周岁以内) | | 社会工作学院(2人) | 专任教师 | 社会学或社会工作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中级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有两年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经历或两年以上行业经验 | 社会工作师 | 985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 | | 专任教师 | 社会学或社会工作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副高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有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经历或两年以上行业经验 | 社会工作师 | 无 | | 会计贸易系(4人) | 专任教师 | 农村合作金融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副高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具有两年及以上金融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中级及以上 | 金融专业、担任过管理工作者优先 | | 专任教师 | 国际贸易实务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副高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具有两年及以上进出口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中级及以上 | 经济贸易专业、担任过管理工作者优先 | | 专任教师 | 经济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初级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无 | 无 | 有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 | 专任教师 | 会计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初级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无 | 无 | 有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 信息工程学院
(3人) | 专任教师 | 物联网技术/通信技术 | 2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 无 | 40周岁以内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含企业实习经历) | 具备通信、电子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 | 熟悉物联网相关技术,熟悉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规划和建设,具备实际工程实施经验 | | 专任教师 | 微电子技术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 无 | 40周岁以内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含企业实习经历) | 无 | 熟悉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和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技术,了解集成电路版图设计 | 健康管理系
(3人) | 专任教师 | 康复治疗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初级及以上 | 40周岁以内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康复治疗师 | 无 | | 专任教师 | 康复医学类专业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级及以上 | 40周岁以内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康复医师 | 无 | | 专任教师 | 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无 | 35周岁以内 | 无 | 无 | 无 | | 旅游系(4人) | 专任教师 | 航空服务专业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初级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中国航协客运代理人资格证书(CATA)或
中国航协货运代理人资格证书(CATA)或中国航协航空乘务证书(CATA)
| 无 | | 专任教师 | 旅游管理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副高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 无 | | 专任教师 | 英语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初级及以上 | 35周岁以内 | 无 | 无 | 无 | | 实训教师 | 旅游管理/计算机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初级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 无 | 工商管理学院
(2人) | 专任教师 | 物流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级及以上 | 40周岁以内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报关员、报检员、货代员等 | 无 | | 专任教师 | 工商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无 | 40周岁以内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无 | 无 | 思政部
(1人) | 专任教师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中级及以上 | 40周岁以内 | 无 | 无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全日制本科教育背景、中共党员和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具有高校工作经历和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 | 基础部(共3人) | 专任教师 | 英语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无 | 30周岁以内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专业八级 | 本科和研究生期间主修英语专业;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 | | 专任教师 | 体育-网球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无 | 30周岁以内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该项目达到二级及以上 | 本科期间为体育专业;参加过该项目国家级比赛并获奖者优先;“211工程”、“985工程”大学毕业者优先。 | 文化产业管理学院
(1人) | 专任教师 | 文化产业经营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无 | 40周岁以下 | 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文化类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行业中从事演出经营管理工作者优先 | 工
程
管
理
系
(共1人)
| 专任教师 | 楼宇智能化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无 | 40周岁以下 | 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 相关职业资格证 | 智能化楼宇与设备管理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 学生处
(4人) | 辅导员 | 专业不限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无 | 32周岁以内 | 无 | 无 |
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32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作风正派,甘于奉献,淡泊名利,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公文写作、调查研究能力以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要求是财经、工商管理、电子、信息技术、舞蹈(编导)及与学院开设相近的相关专业;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和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系部、职能
部门
(10人) | 职员 | 专业不限 | 10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无 | 40周岁以内 | 无 | 无 | 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相关资格证者和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 | 财务处 | 财务人员 | 会计电算化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无 | 40周岁以内 | 无 | 无 | 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以及协调能力,具有相关资格证和行业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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