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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训中心设备管理员 |
从事实习车间实训设备及现场管理等相关工作。 |
3 |
社会人员 |
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是 |
35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职业教育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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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第二课堂指导教师 |
从事学生第二课堂工作的管理、德育指导和能力训练等相关工作。 |
2 |
社会人员 |
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档案学、应用心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是 |
35周岁以下(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非广州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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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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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21人) |
电气专业骨干教师 |
承担电气自动化和楼宇智能化专业课教学和能技竞赛辅导及其他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应用电子技术、电气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是 |
45周岁以下,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有电工高级工证书者免学位要求;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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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从事电子技术、维修电工专业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应用物理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是 |
45周岁以下, 有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从事职业教育工作5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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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专业教师 |
承担电气自动化和机电一体化专业课或实践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 |
2 |
社会人员 |
电气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是 |
40周岁以下,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从事相关行业工作2年及以上。 |
有维修电工高级工证书者可降低至初级职称并免学位要求;有教师资格证优先。 |
| 计算机外设与维修专业骨干教师 |
承担计算机外设与维修专业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计算机技术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是 |
40周岁以下,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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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网络工程专业骨干教师 |
承担计算机网络工程专业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计算机网络、通信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是 |
40周岁以下,任计算机专业讲师5年以上;或具有5年以上在企业从事网络管理类的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
具备CCNA、CCNP、华为、ciso、H3C等证书者优先。 |
| 电子商务专业骨干教师 |
承担电子商务专业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电子商务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是 |
40周岁以下,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具有2年及以上电子商务专业教学工作经验。 |
具备电子商务技师、营销师优先;有电子商务系统网站开发及推广经验者优先。 |
|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骨干教师 |
承担汽车专业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车辆工程类、汽车制造、汽车运用与维修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是 |
40周岁以下;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职业资格放宽至高级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非广州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
有教师资格证、有职业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
|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一体化教师 |
从事汽车专业的教学及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车辆工程类、汽车制造、汽车运用与维修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是 |
35周岁以下,有助理级或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
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者可放宽学历至大专。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专业教师 |
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专业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 |
轨道交通类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否 |
35周岁以下,有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证;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
有技师职业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
| 汽车服务与营销专业教师 |
承担汽车服务与营销专业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汽车服务工程、汽车服务与营销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是 |
35周岁以下,有助理级或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非广州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
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者学历者可放宽至大专。 |
| 汽车服务与营销专业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
承担汽车维修、汽车服务与营销专业学生校外实习指导和管理及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是 |
35周岁以下;有汽车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
有5年以上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 酒店与餐饮管理专业教师 |
承担调酒、果拼、雕刻、西点、酒店服务专业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餐饮管理类、酒店管理(餐饮方向)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是 |
35周岁以下,有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从事相关行业工作2年及以上;非广州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
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
| 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21人) |
经济管理专业骨干教师 |
承担经济管理、财会、营销管理类专业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经济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是 |
40周岁以下,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相关专业职业资格;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及以上;非广州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
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 动漫设计专业骨干教师 |
承担动漫设计专业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动漫设计、绘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是 |
40周岁以下,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及以上。 |
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 工艺美术专业骨干教师 |
承担工艺美术专业课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美术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是 |
40周岁以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职业资格;非广州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
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
| 宣传干事 |
承担校园文化建设、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 |
1 |
社会人员 |
新闻广播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是 |
40周岁以下,有新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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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指导教师 |
承担职业指导专业课教学或相关工作。 |
2 |
社会人员 |
法律、人力资源、国际商务、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是 |
35周岁以下,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2年以上工作经验;非广州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
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
| 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
承担学生校外实习指导和管理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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