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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工作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周三)~10日(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民法院二楼大厅(市内乘14、23、27、902路公交车到包河区政府站下)。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若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包河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2年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8月16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报名者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或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人员的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与写作》。
(2)笔试时间:
8月18日(周六)上午8:30~10:00
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0551-5352509、5352511
(三)本简章解释权在包河区人民法院、检察院2012年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