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陆续展开,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1、单选题 陈某与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
B: 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C: 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
D: 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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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此题较简单。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即可答对。本题实际上考查的是《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问题。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力是法定的,但是因此造成了相邻的陆某的直接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
2、单选题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_____。
A: 受孕
B: 出生
C: 年满16周岁
D: 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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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3、单选题 某图书馆复印室复印图书、报刊资料,由私人自费订购,该行为属于_____
A: 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他人已发表的著作
B: 提供科研成果,为教学、科研服务
C: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传播其作品
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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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因此该图书馆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4、单选题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_____
A: 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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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本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
5、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担保权的是_____。
A: 抵押权
B: 质权
C: 留置权
D: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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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均属担保权的范畴,违约金是对违约者进行处罚的一种方式,不具有担保的性质。D错误。
6、单选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_____。
A: 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 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 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 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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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B中赵某车祸受伤所得的医疗费用赔偿不在婚姻法规定的范围内。
这一题明显考查的是婚姻法的内容,而考查的方式和继承法相同,都是对基本法律条文的考查,所以,备考复习的时候,应以最基本的知识为复习重点。
7、单选题 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____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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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8、单选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_____
A: 归王某所有
B: 归李某所有
C: 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D: 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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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B正确。
9、多选题 下列有关著作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著作权都属于作者
B: 改编、翻译、注释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人享有
C: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D: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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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BCD[解析]《著作权法》第11夺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A项错误;该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故B项正确。该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故C项正确。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故D项正确。
10、单选题 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_____
A: 民政机关
B: 司法行政机关
C: 人民法院
D: 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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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
11、单选题 甲、乙就一套登记在乙名下的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判决该诉争房属于甲所有,判决已于2012年3月10日生效。2012年3月15日,甲就该房屋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甲还没来得及办理变更登记,至今房屋仍登记在乙的名下。目前,丙的父亲丁已搬进该房屋内居住,房屋的所有人是_____。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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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故该房屋自2012年3月10日起归甲所有。该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故甲、丙之间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甲。本题正确答案为A。
12、多选题 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_____。
A: 蓝天幼儿园
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
C: 某国有企业
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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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D
本题解释:
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故排除A、B。本题正确答案为CD。
13、单选题 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B: 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
C: 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D: 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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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动物伤人的特殊侵权案例。特殊侵权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不在考虑之列。根据该条之规定,侵权人的唯一免责事由只能是其能证明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免责,本案显然不符合免责条件。故方某应负全责,而童某的父亲在本案中无须承担监护不力的后果。故正确答案为A。
14、多选题 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 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 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
D: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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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答案】ABD。解析:本案中,小宋是否为消费者不是看小宋是否真正消费。小宋受朋友的宴请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小宋属受益一方,当然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责任。A、B错误。注意,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前提并不是看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是看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否则就要承担责任。D项错误。
15、单选题 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法人也有肖像权
B: 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 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规定进行
D: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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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因此,A是错误的。本题考察的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概念。
这一题考查了民法中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的内容,这一部分也是民法基本理论中较为重要的一块,考试的复习是也应多加留心。
16、单选题 《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_____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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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7、判断题 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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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18、单选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_____
A: 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 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 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 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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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
19、单选题 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我公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_____
A: 违约
B: 不违约
C: 部分违约
D: 承诺部分生效,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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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故本题应选B。
20、判断题 在《民法》中,把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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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说法正确。
21、单选题 甲欠乙l000万元,丙为保证人,丁以楼房抵押。甲到期不能清偿,而乙明确表示放弃对丁的抵押权。后法庭查明,丁之楼房,现价为600万元。问:丙之保证责任是多少?_____
A: 500万元
B: 400万元
C: 1000万元
D: 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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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3条规定:“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本题中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所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第l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也即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的效力是同等的。在这个前提下,如果债权人放弃了第三人的物保,物保的价值超过了担保债权的一半,则保证人仍然需要在剩余一半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为500万,如果没有超过一半则只在担保物的价值以外承担保证责任。
22、单选题 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_____
A: 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
B: 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
C: 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D: 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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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公民的肖像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照片、画像、录像、塑像等具有物质载体的视感影像依法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这就是说,肖像权对身体的部位并无具体指定,只要能够让人从视觉形象上感知此为具体的某个人即有肖像权意义。C正确。本题是典型的侵犯肖像权的情形,A、B、D不符合题意。
23、单选题 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
A: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B: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C: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D: 丙书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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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自拍的生活照属于美术艺术作品,著作权人对创作出的作品享有各项权利。甲已经在网站上传播了自己的照片属于行使发表权。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一经行使即告消失。甲已经行使完毕此项权利,故乙公司没有侵犯甲的发表权。A应选。因为乙公司已经出版发行因此复制是必须的过程,因此同时也侵犯了复制权。因为以甲为题材拍摄,所以也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丙未经合法授权亦构成侵权。
24、单选题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_____
A: 8月7日
B: 8月8日
C: 8月9日
D: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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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8月9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所有权。
25、多选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 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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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26、单选题 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1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
B: 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
C: 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D: 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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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故正确答案为A。
27、多选题 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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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
【答案】B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28、单选题 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_____
A: 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
B: 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
C: 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
D: 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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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王某虽然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公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D选项中王某的父亲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而ABC选项中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意的是A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9、多选题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_____
A: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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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
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D。
30、单选题 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有效民事行为
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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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31、单选题 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引起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李某因此丧失了_____。
A: 胜诉权
B: 起诉权
C: 实体权利
D: 借款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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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只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消灭,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
32、多选题 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
B: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
C: 抵押、质押均无效
D: 质押无效、抵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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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与债权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其生效。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生效后产生的效力包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抵押人拒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法律后果是: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
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产生抵押权。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所以,选择AC。
33、多选题 林某受某电影制片厂之邀,将自己的一篇小说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改编完成后,导演李某又请林某为其主题歌谱曲。1999年9月,电影拍完后,未获审查通过,此时林某已出国无法联系。无奈,a电影制片厂只好先后请王某、张某修改原剧本,其中张某仅在王某修改稿基础上略作改动,但拍出的电影仍未获得审査通过。林某归国后,重新修改了剧本,导演李某遂以该修改稿为基础,参照王某、张某的修改稿,完成了拍摄工作,并获得审查通过。该片上映前,林某为一电视剧谱曲,林某将为该电影的谱写的主题曲稍加改动又给了电视剧制作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
A: 电影剧本为合作作品,应由林某、王某、张某共同享有著作权|
B: 电影剧本不是合作作品,著作权只能归林某一人
C: 林某将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未征得制片人同意,侵犯了制片人的著作权
D: 林某将已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是合法地行使自己的独立著作权,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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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
【答案】BD。解析:王某、张某没有参加创作,不享有著作权;对于改编,没有独创性的成果,不享有改编的著作权。对于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34、多选题 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_____。
A: 发表权、署名权
B: 修改权、复制权
C: 发行权、出租权
D: 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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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ABCD[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故本题应选ABCD。
35、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分别出资3000元和6000元开设发廊,后因经营不善欠债15000元,张和李对该项债务应当承担_____。
A: 无限连带责任
B: 有限按份责任
C: 无限责任
D: 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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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A正确。注意,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比如本题,债权人可以要求张某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要求李某承担全部责任,还可以要求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责任。
36、单选题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甲应再还300元
B: 乙应退回500元
C: 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 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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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乙替甲还款后取得丙对甲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的表示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甲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乙代为清偿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法》第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故选A。
37、单选题 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_____
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
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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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题目没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
38、多选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属于法定之债
B: 属于意定之债
C: 属于诺成合同
D: 具有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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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答案】BCD。解析:(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39、单选题 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B: 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
C: 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
D: 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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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正确,不选。
40、单选题 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_____
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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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
41、单选题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_____
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 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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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
42、单选题 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_____
A: 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B: 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 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D: 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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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2)—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3)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A项属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选。B项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选。C项乙只是接受偿还,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不选。D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应选。
43、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B: 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
C: 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D: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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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A、B、D的说法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C项不符合,故正确答案为C。
44、单选题 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_____所有。
A: 房地产开发商
B: 物业公司
C: 小区业主共有
D: 小区所在地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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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由该规定可知,收益应归小区业主所有。故正确答案为C。
45、判断题 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政策。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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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46、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予以平等保护。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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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47、判断题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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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48、单选题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_____。
A: 诚实信用原则
B: 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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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B
【解析】根据题干中的关键字眼“完全的意志的自由”和“自主”,可看出这体现的是民事活动自愿原则。答案选B。
本题相关知识点:
诚实信用原则,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法规定该原则,使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能主动干预民事活动,调整当事人利益摩擦,使民事法律关系符合正义的要求。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49、单选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____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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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50、单选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_____。
A: 乙和丙
B: 王某的妻子和乙
C: 王某的妻子和丙
D: 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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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
51、多选题 某男与某女于2002年1月登记结婚。2002年12月女儿出世。2003年初某男南下打工,不久当上了公司经理助理,之后与女秘书甲关系暧昧,并对甲谎称自己是未婚,提出与甲结婚。通过各种关系和造假,某男与甲登记结婚,并在公司举行了婚礼。2004年3月,某女发现了某男的重婚行为。针对某男和甲的婚姻关系,有权依法提出宣告某男和甲之间婚姻无效的主体是_____
A: 甲
B: 某男
C: 甲的父母
D: 某男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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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解析:有权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 ;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应为“婚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 ”。而甲、某男是婚姻当事人,甲的父母、某男的父母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他们都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的宣告申请。因此,ABCD选项均是正确的。
52、判断题 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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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
53、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_____
A: 合同必须经过公证
B: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C: 意思表示一致
D: 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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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B、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
54、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_____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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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误,B正确。
55、单选题 甲将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代为上锁。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_____。
A: 无因管理
B: 不当得利
C: 共同侵权
D: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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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造成损失,从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本案中乙为了防止甲的自行车被盗,代为上锁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56、多选题 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何种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_____
A: 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
B: 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
C: 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D: 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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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公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A、B、C、D均正确。
57、单选题 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A: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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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故车费应当由甲承担。而手机的丢失与乙无关,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此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58、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_____。
A: 传达室的张大爷将李某寄给董事长张某的信送给董事长的行为
B: 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C: 李某将自己未成年儿子的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人银行的行为
D: 经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出卖的钢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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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C项属于法定代理;A项张大爷的行为是职务行为$项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是代表行为;D项是行纪行为,即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故本题应选C。
59、单选题 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订合同。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办法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
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
B: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
C: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
D: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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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易错项为 A
答案B。
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本题中,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故选B。
60、单选题 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_____。
A: 有自己的名称
B: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 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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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B项有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
本题相关知识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61、单选题 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____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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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62、多选题 以下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是_____
A: 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B: 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
C: 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D: 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销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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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答案】ABD。解析:A选项中乙公司只要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合同成为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B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追认权,就可以使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成为有效的合同,D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抵销权,就可以使张某的债权和王某的债权都消灭,所以ABD三个选项中的权利都是形成权。C选项中张某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合同才能解除,张某自己的行为不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所以张某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
63、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_____。
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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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
64、单选题 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只适用于()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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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从《民法通则》第137、13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65、多选题 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
A: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 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C: 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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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应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ABC。
66、多选题 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
A: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
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
C: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
D: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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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ABD
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
67、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_____。
A: 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
B: 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
C: 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
D: 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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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BCD[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I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D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CD。
68、单选题 甲与乙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1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_____。
A: 甲
B: 乙
C: 丙
D: 乙和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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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我国房产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
69、单选题 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 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 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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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本体直接考查法条,虽然十分具体,但涉及了多个法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上,该条并未区分种类物还是特定物,因此,一般来说,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在上述“但书”的情况下就会不同。A项错误。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可见,法律同样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对上述规定做出改变。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D项显然是对对这一条错误的理解。买受人拒绝受领的前提并不是标的存在质量瑕疵,而是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C项完全正确,是法条的原文。
这一题考查是合同法的内容,虽然仍是直接考查法律条文,但和以往不同的是,以往的题多是考一条法律法规的内容,这一题则就一个风险负担的问题考查了了多个法条。但究其根本还是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70、单选题 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_____
A: 机关单位法人
B: 事业单位法人
C: 社会团体法人
D: 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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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
71、单选题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_____
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 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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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
72、单选题 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
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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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B、D。
73、单选题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照合同和其他合法方法取得财产的,其财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开始转移?_____
A: 从合同签订时
B: 从双方当事人认可时
C: 从财产交付时
D: 从一方交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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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应选C。
74、单选题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
A: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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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75、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_____
A: 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 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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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应选A项。
76、多选题 甲公司因购买乙工厂生产的瓷砖,欠乙工厂货款10万元已到期未还。某日,甲公司派两辆卡车到乙工厂拉货,但因卡车需要维修,甲公司就将车交由兼营修理汽车业务的乙工厂修理。三日后,因甲乙对到期货款未达成协议,乙工厂将两辆卡车扣留,要求甲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否则将变卖卡车以所得资金抵偿货款。乙工厂行为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_____
A: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抵销权的行为
B: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C: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D: 乙工厂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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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解析: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231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由此可见,《物权法》对留置的规定不再限于合同债权,所有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均可行使留置权。此外,对企业之间的留置放宽了限制,留置标的不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中卡车虽然与货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本案中留置卡车的行为是企业间留置权行使的行为。故D项正确。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因双务合同也就是同一合同互负债权债务,所以本题中不符合这一要件,不是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要特征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先中止履行,然后选择或解除合同或恢复履行。所以本题显然不符合此项规定。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本题中不能依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法定抵销。并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抵销合意,也不存在合意抵销的问题。
77、判断题 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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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与其行为能力不符的民事活动。
78、单选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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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
79、多选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 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 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 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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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考点】遗嘱继承、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李某可以依据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无权再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可知,继承人李某在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要等办理完过户登记后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80、单选题 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_____
A: 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 应由乙自负责任
C: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D: 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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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避免;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的情况下也未采取避免措施。因此甲乙二人对于“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选项C为正确答案。
81、单选题 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戏弄,刘某受刺激追赶,其妻竭力阻拦无效,刘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应当_____。
A: 完全由刘某之妻承担
B: 主要由刘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
C: 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
D: 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刘某之妻也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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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该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妻作为监护人,在刘某受刺激追赶时,竭力阻止,尽了监护责任;因甲前来戏弄而造成损害的发生,故甲也是有过错的。因此,刘某之妻应承担主要责任。由于甲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故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82、单选题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_____,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 4年
B: 3年
C: 2年
D: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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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选C。
83、单选题 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A: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 应属政府行政行为
C: 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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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D[解析]所谓平等主体,是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本案中,A县政府与B银行之间是基于民事合同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而A县政府并不存在行使职权的情况,因此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应由民法调整。故本题答案为D。
84、单选题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_____
A: 售票员
B: 公交公司
C: 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 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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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售票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售票员与动手的行人共同造成了对赵某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85、多选题 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
A: 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 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 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 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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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答案】BCD。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CD。
86、单选题 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_____
A: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B: 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
C: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D: 无权处分行为,指没有处分权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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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选C。
87、多选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_____
A: 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B: 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C: 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D: 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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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
本题解释:
【答案】AB。解析: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
88、多选题 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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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
【答案】B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乙公司有权转让,丙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89、单选题 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_____
A: 地役权
B: 质权
C: 担保物权
D: 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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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选C。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90、单选题 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_____承担责任。
A: 该学校
B: 受害人自己
C: 该学校和受害人
D: 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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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民法通则》第125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当中,应该由学校承担侵权责任。A为正确选项。
91、单选题 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_____
A: 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 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 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 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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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六个月,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故答案为A。
92、多选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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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
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曰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
93、单选题 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_____
A: 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 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
D: 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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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本题A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当得利;B、C两项也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项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94、单选题 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A: 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B: 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C: 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D: 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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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张某为了避免行人李某的利益受到损失而见义勇为,小偷逃逸的话,有权要求李某补偿医疗费用,李某有义务补偿。故选D
95、单选题 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_____
A: 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
B: 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
C: 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
D: 出版社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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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1项的规定:“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注意,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只能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问题在国内出版发行,而不是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族文字出版发行。A、B、C是法条原文。正确答案为D。
96、单选题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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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ACD都不对。
97、单选题 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_____
A: 红旗中学
B: 工艺美术院
C: 李某
D: 三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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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
98、单选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后,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该汇票在到期前不慎遗失,要使该汇票作废,乙可以_____。
A: 登报声明
B: 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C: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D: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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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99、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_____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一个月
B: 两个月
C: 三个月
D: 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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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故选D。
100、单选题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下列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_____
A: 上级机关的决定
B: 不可抗力
C: 第三人侵权
D: 第三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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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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