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多选题 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A工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乙为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后来,由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工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甲带领几个辅助人员到B厂去研发。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A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因此,引起纠纷。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
B: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
C: 发明人应该是甲
D: 发明人应该是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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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
【答案】BC。解析: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但是,发明人、设计人还有表明他是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发明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从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本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同时,该发明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的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有。本案中的甲是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乙只是负责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是发明人甲而不是乙。因此,B、C项正确。
2、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分别出资3000元和6000元开设发廊,后因经营不善欠债15000元,张和李对该项债务应当承担_____。
A: 无限连带责任
B: 有限按份责任
C: 无限责任
D: 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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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A正确。注意,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比如本题,债权人可以要求张某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要求李某承担全部责任,还可以要求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责任。
3、单选题 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只适用于()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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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从《民法通则》第137、13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4、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_____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一个月
B: 两个月
C: 三个月
D: 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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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故选D。
5、单选题 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_____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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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由《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可知,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6、单选题 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戏弄,刘某受刺激追赶,其妻竭力阻拦无效,刘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应当_____。
A: 完全由刘某之妻承担
B: 主要由刘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
C: 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
D: 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刘某之妻也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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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该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妻作为监护人,在刘某受刺激追赶时,竭力阻止,尽了监护责任;因甲前来戏弄而造成损害的发生,故甲也是有过错的。因此,刘某之妻应承担主要责任。由于甲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故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7、单选题 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法人也有肖像权
B: 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 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规定进行
D: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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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因此,A是错误的。本题考察的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概念。
这一题考查了民法中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的内容,这一部分也是民法基本理论中较为重要的一块,考试的复习是也应多加留心。
8、多选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注册商标类型的是_____。
A: 商品商标
B: 服务商标
C: 证明商标
D: 集体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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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ABCD[解析]《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的类型,故答案为ABCD。
9、单选题 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_____
A: 机关单位法人
B: 事业单位法人
C: 社会团体法人
D: 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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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
10、单选题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_____。
A: 请求权
B: 绝对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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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D[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形成权,是指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绝对权,与相对权对应,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本题中,张某拒绝履行显然只能针对王某,因此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王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是在行使请求权,张某拒绝请求权的行为则属于行使抗辩权,因此本题应选D。
11、单选题 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_____所有。
A: 房地产开发商
B: 物业公司
C: 小区业主共有
D: 小区所在地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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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由该规定可知,收益应归小区业主所有。故正确答案为C。
12、多选题 《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_____
A: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B: 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
C: 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
D: 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款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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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解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的确定主体、范围和对象问题。
13、单选题 依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正确的选项是_____
A: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B: 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C: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无所谓谁优先
D: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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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
14、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_____
A: 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 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 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D: 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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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⑵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15、单选题 在我国,目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_____。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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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可见目前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选C。A项为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我们通常所简称的《民法》,全称为《 民法通则》,而非《 民法》。
16、多选题 某男与某女于2002年1月登记结婚。2002年12月女儿出世。2003年初某男南下打工,不久当上了公司经理助理,之后与女秘书甲关系暧昧,并对甲谎称自己是未婚,提出与甲结婚。通过各种关系和造假,某男与甲登记结婚,并在公司举行了婚礼。2004年3月,某女发现了某男的重婚行为。针对某男和甲的婚姻关系,有权依法提出宣告某男和甲之间婚姻无效的主体是_____
A: 甲
B: 某男
C: 甲的父母
D: 某男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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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解析:有权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 ;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应为“婚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 ”。而甲、某男是婚姻当事人,甲的父母、某男的父母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他们都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的宣告申请。因此,ABCD选项均是正确的。
17、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予以平等保护。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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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18、单选题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_____
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 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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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
19、多选题 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_____
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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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解析:《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所以应当选A。《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应当选C。《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的是补充性责任。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承担。D选项错误。
20、单选题 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
D: 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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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都具有效力。又根据第9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与丙之间由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故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应归丙。由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具有效力,但甲已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甲应向乙承担违约责任。本题答案为B。
21、多选题 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何种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_____
A: 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
B: 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
C: 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D: 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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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公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A、B、C、D均正确。
22、多选题 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
A: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 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C: 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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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应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ABC。
23、单选题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甲应再还300元
B: 乙应退回500元
C: 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 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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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乙替甲还款后取得丙对甲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的表示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甲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乙代为清偿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法》第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故选A。
24、单选题 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_____
A: 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 应由王某承担
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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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5、单选题 下列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是_____。
A: 甲1980年参加卫国战争,战争期间失去音讯,1989年战争结束2年后仍无踪影
B: 乙三年前在攀爬珠穆朗玛峰的途中遭遇雪崩,至今下落不明
C: 丁患有老年痴呆,三年前与家人走失
D: 戊于10年前外出打工,不久后即与家人断绝联系,不断有村民在某市见到他,但其家人几次寻找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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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通意见》第27条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为4年。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26、多选题 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2002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婚。经査,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万元;婚后胡某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4万元。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应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胡某或赵女一方的个人财产?_____
A: 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B: 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C: 房屋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D: 4万元的收益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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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是正确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是错误的。
有关房屋是赵女婚前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且《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所以,房屋应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最后,有关4万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4万元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属于胡某个人财产。综上,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D是错误的。
27、单选题 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B: 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
C: 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
D: 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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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正确,不选。
28、单选题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_____
A: 必须选择定金
B: 必须选择违约金
C: 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
D: 必须同时选择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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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硬性记忆,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答案C项。
29、多选题 小李8岁、小张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由于山上碎石特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B: 小张的监护人承担
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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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解析: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侵权行为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C为正确答案。
30、单选题 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
A: 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 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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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由乙承担责任。
31、单选题 某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上物业管理处马主任现场解答业主的提问,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顶楼业主不得私自封闭屋顶天台
B: 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业主可在自家临街外墙设置广告牌
C: 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开发商无权出售架空层内的车库
D: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业主可将自家住宅改为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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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屋顶天台属于该楼全体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所以顶楼业主无权私自封闭屋顶天台。
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C选项错误:架空层是建筑用词,指建筑物中只有结构支撑,没有四周围护的建筑空间。架空层属于建筑区划的一部分。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开发商有权对这部分车位进行处理,无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D选项错误:《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故正确答案为A。
32、单选题 依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民事责任,正确的选项是_____
A: 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 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C: 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 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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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33、判断题 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政策。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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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34、单选题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_____,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 4年
B: 3年
C: 2年
D: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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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选C。
35、单选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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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
36、多选题 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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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
【答案】BD。解析:《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37、判断题 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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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
38、多选题 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
A: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
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
C: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
D: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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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ABD
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
39、单选题 甲以个人名义向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借款8万元,借期2年,不久,甲与丙登记结婚,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婚后1年,甲与丙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
A: 由乙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B: 由乙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C: 腾飞公司只能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D: 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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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腾飞公司虽然是个人独资企业,但其是公司法人,本题中乙须以腾飞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排除A、B。
《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题中甲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属于用于婚后家庭生活,所以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债务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D正确,C错误。
40、单选题 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_____
A: 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B: 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 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D: 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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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2)—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3)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A项属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选。B项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选。C项乙只是接受偿还,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不选。D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应选。
41、单选题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
B: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
C: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
D: 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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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B。
42、单选题 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_____
A: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 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 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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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根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故本题选A。
43、单选题 甲将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代为上锁。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_____。
A: 无因管理
B: 不当得利
C: 共同侵权
D: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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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造成损失,从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本案中乙为了防止甲的自行车被盗,代为上锁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44、多选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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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
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曰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
45、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_____
A: 合同必须经过公证
B: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C: 意思表示一致
D: 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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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B、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
46、单选题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
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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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47、判断题 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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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48、单选题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_____
A: 配偶子女父母
B: 兄弟配偶子女
C: 子女父母兄弟
D: 父母兄弟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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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袒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9、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_____。
A: 法院的判决书
B: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 建筑施工图纸
D: 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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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A
【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
50、单选题 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_____。
A: 时效的中断
B: 时效的延长
C: 时效的中止
D: 改变法定时效期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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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51、单选题 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
A: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B: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C: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D: 丙书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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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自拍的生活照属于美术艺术作品,著作权人对创作出的作品享有各项权利。甲已经在网站上传播了自己的照片属于行使发表权。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一经行使即告消失。甲已经行使完毕此项权利,故乙公司没有侵犯甲的发表权。A应选。因为乙公司已经出版发行因此复制是必须的过程,因此同时也侵犯了复制权。因为以甲为题材拍摄,所以也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丙未经合法授权亦构成侵权。
52、单选题 甲、乙就一套登记在乙名下的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判决该诉争房属于甲所有,判决已于2012年3月10日生效。2012年3月15日,甲就该房屋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甲还没来得及办理变更登记,至今房屋仍登记在乙的名下。目前,丙的父亲丁已搬进该房屋内居住,房屋的所有人是_____。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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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故该房屋自2012年3月10日起归甲所有。该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故甲、丙之间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甲。本题正确答案为A。
53、单选题 甲未经授权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_____。
A: 绝对无效合同
B: 相对无效合同
C: 效力待定合同
D: 无权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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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在乙追认之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C正确。A、B明显错误。主要是D项,本题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合同,在某种程度上D项也是正确的。但是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无效,本题的主旨是考察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D项应当排除。
54、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_____。
A: 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
B: 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
C: 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
D: 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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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BCD[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I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D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CD。
55、单选题 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 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 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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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本体直接考查法条,虽然十分具体,但涉及了多个法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上,该条并未区分种类物还是特定物,因此,一般来说,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在上述“但书”的情况下就会不同。A项错误。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可见,法律同样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对上述规定做出改变。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D项显然是对对这一条错误的理解。买受人拒绝受领的前提并不是标的存在质量瑕疵,而是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C项完全正确,是法条的原文。
这一题考查是合同法的内容,虽然仍是直接考查法律条文,但和以往不同的是,以往的题多是考一条法律法规的内容,这一题则就一个风险负担的问题考查了了多个法条。但究其根本还是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56、单选题 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_____
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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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
57、单选题 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_____
A: 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 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 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 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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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六个月,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故答案为A。
58、单选题 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_____
A: 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
B: 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
C: 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D: 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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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公民的肖像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照片、画像、录像、塑像等具有物质载体的视感影像依法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这就是说,肖像权对身体的部位并无具体指定,只要能够让人从视觉形象上感知此为具体的某个人即有肖像权意义。C正确。本题是典型的侵犯肖像权的情形,A、B、D不符合题意。
59、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_____。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 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
C: 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
D: 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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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
ACD[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B项为赠与,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A项为事实行为;C项为侵权行为,D项为不当得利,均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60、多选题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_____。
A: 重婚
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C: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已治愈的
D: —方当事人只有19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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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ABD[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该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61、单选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____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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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62、单选题 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A: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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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故车费应当由甲承担。而手机的丢失与乙无关,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此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63、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_____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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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误,B正确。
64、单选题 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_____
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
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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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题目没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
65、单选题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_____。
A: 受孕
B: 出生
C: 年满16周岁
D: 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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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66、单选题 甲与乙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1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_____。
A: 甲
B: 乙
C: 丙
D: 乙和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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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我国房产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
67、单选题 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
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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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B、D。
68、多选题 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_____。
A: 蓝天幼儿园
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
C: 某国有企业
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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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D
本题解释:
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故排除A、B。本题正确答案为CD。
69、判断题 合法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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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但合法行为不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民事合法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70、多选题 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
A: 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 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 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 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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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答案】BCD。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CD。
71、单选题 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____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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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72、单选题 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____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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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73、单选题 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_____
A: 杨村
B: 李村
C: 县城医院
D: 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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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见A选项为正确答案。
74、单选题 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我公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_____
A: 违约
B: 不违约
C: 部分违约
D: 承诺部分生效,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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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故本题应选B。
75、多选题 甲的一只羊走失,被乙拾得赶回家中,饲养半月后被甲发现,但乙拒绝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甲有权请求乙返还走失的羊
B: 乙若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C: 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
D: 甲若拒绝给付乙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乙可以留置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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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解析: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甲的羊走失不导致甲丧失对羊的所有权,因此甲可以要求乙返还。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乙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甲拒绝给付,根据《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江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76、多选题 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
A: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
B: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C: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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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BCD。[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因此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77、单选题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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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ACD都不对。
78、单选题 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A: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 应属政府行政行为
C: 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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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D[解析]所谓平等主体,是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本案中,A县政府与B银行之间是基于民事合同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而A县政府并不存在行使职权的情况,因此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应由民法调整。故本题答案为D。
79、单选题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_____
A: 代位权
B: 撤销权
C: 解除权
D: 终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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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80、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_____
A: 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 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 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 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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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答案】BCD。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的要件有如下三个:第一,管理他人事务;第二,为他人利益的意思;第三,无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A中,因为甲没有为他人管理或者服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B、C、D均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故本题选BCD。
81、单选题 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1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
B: 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
C: 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D: 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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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故正确答案为A。
82、多选题 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
B: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
C: 抵押、质押均无效
D: 质押无效、抵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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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与债权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其生效。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生效后产生的效力包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抵押人拒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法律后果是: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
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产生抵押权。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所以,选择AC。
83、多选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 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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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84、多选题 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 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 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
D: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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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答案】ABD。解析:本案中,小宋是否为消费者不是看小宋是否真正消费。小宋受朋友的宴请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小宋属受益一方,当然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责任。A、B错误。注意,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前提并不是看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是看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否则就要承担责任。D项错误。
85、单选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_____。
A: 乙和丙
B: 王某的妻子和乙
C: 王某的妻子和丙
D: 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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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
86、单选题 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
B: 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
C: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
D: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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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
87、多选题 下列条件中,_____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
A: 不可抗力
B: 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
C: 共同致人损害行为的一个行为人证明损害系他们中的另一个人造成
D: 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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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解析:《侵权行为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01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所以ABC三项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
88、单选题 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 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 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 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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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而对于使用费法律既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故王某可以不支付。A正确。
89、单选题 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_____
A: 地役权
B: 质权
C: 担保物权
D: 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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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选C。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90、判断题 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与责任能力一致。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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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企业法人的行为能力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并与权利能力相一致,法人的责任能力是法人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91、单选题 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_____
A: 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 应由乙自负责任
C: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D: 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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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避免;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的情况下也未采取避免措施。因此甲乙二人对于“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选项C为正确答案。
92、单选题 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有效民事行为
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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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93、多选题 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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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
【答案】B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94、单选题 《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_____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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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95、单选题 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A: 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B: 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C: 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D: 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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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张某为了避免行人李某的利益受到损失而见义勇为,小偷逃逸的话,有权要求李某补偿医疗费用,李某有义务补偿。故选D
96、多选题 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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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
【答案】B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乙公司有权转让,丙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97、单选题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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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98、单选题 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_____
A: 红旗中学
B: 工艺美术院
C: 李某
D: 三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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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
99、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_____。
A: 传达室的张大爷将李某寄给董事长张某的信送给董事长的行为
B: 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C: 李某将自己未成年儿子的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人银行的行为
D: 经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出卖的钢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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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C项属于法定代理;A项张大爷的行为是职务行为$项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是代表行为;D项是行纪行为,即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故本题应选C。
100、单选题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下列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_____
A: 上级机关的决定
B: 不可抗力
C: 第三人侵权
D: 第三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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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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