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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方法和企业管理方法研究行政管理。总的特征:以“绩效”为中心,绩效管理,宏观与静态和动态研究相结合
【16解析】C。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间部分: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7解析】B。行政协调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一定的行政目标而引导行政组织、部门、人员之间建立良好的协作与配合关系,以实现共同目标的行为。行政协调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研究行政管理学的目标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协调愈好,则行政效率则愈高,即通常所说的“1+1〉2”这种协调效应的优质效果。因而,两者之间成正比例关系。
【18解析】B。决策贯穿于管理过程的始终,其最基本的过程就是对信息的收集与加工,而后做出抉择。在通常情况下,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是和信息成正比的,信息越及时、准确、全面,决策思维就越具有深度和广度。决策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信息的收集、加工和交换的过程。故而选择A。该题B与C在内容上有重复,D在内容上与决策过程相去甚远,用排除法亦可知当选择A项。
【19解析】B。这是一道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生观的试题。属于单项选择类型。这种类型在考试中比较容易回答。它考查学员对一些命题的准确记忆,一般方法:一是注重答案的唯一性,二是排它性。本题选择B的原因在于,只有B属于马克思主义人生观,ACD都是个人主义人生观。
【20解析】B。这是一道政治概念题。只有B反映的是素质。
【21解析】B。人类的一切活动的都是以物质资料的生产为基础的,停滞了物质资料的生产,人类的一切活动将无从谈起。
【22解析】A。BCD是基本法律,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立法法第7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23解析】B。A的划分标准是行政行为针对对象是否特定,C的划分标准是行政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的意思表示,D的划分标准是行政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24解析】A。依据为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处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25解析】C。题干行为构成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因认识错误引起的行为,本题中张某因缺乏专业知识而对价格的判断错误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形。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6解析】D。依据为证券法72条第2款: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27解析】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45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这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28解析】D。宪法修正案第20条。
【29解析】C。略。
【30解析】D。略。
【32解析】A。此题为识记题,市场调节被经济学家喻为“看不见的手”。“看得见的手”指政府的宏观调控,故只有A项才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的选项。
【31解析】C。略。
【33解析】C。因是封闭经济,所以不含进口,排除D;因消费也是企业意愿提供给市场的一部分,所以AB是不完整的。
【34解析】A。排除D显而易见,排除BC是因为BC分别指由国外引进国内生产和由国内引出国外生产。
【35解析】C。这是一道逆向思维题,它考察的是对可持续发展必要性的掌握和理解。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在于经济发展面临着人口膨胀、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等问题的考验,必须转变发展模式。ABD三项均是可持续发展的缘起,不符合题意,所以只有C项是正确的。
【36解析】A。此题考查对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论断的把握。只有A项符合题意。
【37解析】C。略。
【38解析】B。此题为识记题。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B项),英法联军洗劫了北京,焚毁了圆明园,其他均不正确。
【39解析】A。略
【40解析】A。略。
【
41解析】ABC。略。
【42解析】ABCD。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它具有一整套科学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这些都决定了其优越性。
【43解析】ABD。C选择项主要涉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故而不选。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参政党建设。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展人民政协事业有利于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巩固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政治基础。
【44解析】ABCD。行政合理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Reasonableness)是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相并列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且又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补充。它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同时要合理。违反合法性原则将导致行政违法,违反合理性原则便将导致行政不当。我国行政法学家王周户在《行政法学》中对这一原则的论述为: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政府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意图或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这里的“理”不是指“社会道德”“伦理”而是指法的精神,即法理,其具体内容包括:①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的立法目的。②政府的行政行为应有正当的动机。③政府的行政行为应考虑相关因素。④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客观规律。⑤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公正法则。
总之,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有三种:①在法律没有规定限制条件情况下,行政机关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所采取的必要措施。②法律只规定了模糊的标准,而没有规定明确的范围和方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和对法律的合理解释,在不违背常规情况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③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幅度和方式,由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有5点:①行政行为应当符合相对方的客观实际。②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构因素。 ③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的对待。④符合自然规律。⑤符合社会公德。
【45解析】ABC。这是一道多项选择题。此类考题考查对概念掌握的准确性。党风廉政建设一般不算作道德建设范围。。
【46解析】ABC。ABC均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D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
【47解析】BD。刑法第386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和情节,依照本法第383的规定处罚,而第383条中,“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即可判以刑罚。此外,公务员构成犯罪的,应当开除公职。
【48解析】BC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A项显然不符合逻辑。
【49解析】ABC。略。
【50解析】AC。略。
【51解析】D。通知、通报、命令、决定都可用于表彰,但在使用中是有区别的。通知侧重于告知;通报所选择的多为具有普遍意义的重大典型,因此常伴以对该典型成功经验的分析、叙述;命令使用的层次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本文是由市一级人民政府制发的,内容有对该市一年来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有对受表彰者的要求和对全市上下的号召,采用“决定”这一文种较合适。
【52解析】C。文件的内容和附件都很明确,受表彰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A、B两项,“个人”前均未加“先进”二字,是不妥的。D项将“表彰”二字置于文种名称之前,也是不恰当的。只有C项正确。
【53解析】C。6个加点词中,第3个“拓展”、第5个“取得”、第6个“增强”使用无误。而第1个“得到”与第2个“取得”应互换位置,即为“取得显著成效”和“得到巩固”,原文中的说法,不符合汉语搭配习惯;第4个“调节”应改为“调整”,(“调整”指改变原有情况,使某事物适应客观环境和要求;“调节”则指从数量上或程度上作一些变动。这里应使用“调整”)。
【54解析】D。本文件是普发性的,主送机关可以不止一个;文件的附件位置正确;从主送机关即可看出,文件系由政府制发,不必加上“中共XX市委”。而文中二、三自然段显属层次颠倒。所以正确的选择是D。
【55解析】C。“瑾慎”的“瑾”应为“谨”,“再接再励”的“励”应为“厉”,“脚塌实地”的“塌”应为“踏”。
【56解析】BCD。A项“核发”是领导签发之前的程序。
【57解析】D项拟办。收文处理包括公文受理、公文传递、公文办理三方面内容。其中,公文办理分为拟办、批办、承办、请办、催办、注办等程序。某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王X对下级机关XX局党委的来文提出“请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建议,只是提供参谋性意见,供领导审核、批示时参考,尚未正式承办。他的做法属拟办这一程序。
【58解析】B。用电话通知或让XX局党委来人当面通知,都不够郑重。而由于来文未使用“请示”这一文种,是一份“打算”,所以,亦不宜采用“批复”来回复。正确的选择是制发一份复函。
【59解析】B。《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请示”则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指示、批准。XX局党委向其上级某机关党委行文的目的,是请求批准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应使用“请示”这一文种。
【60解析】B。下级发来请示,上级答复则应使用“批复”;所答复的问题在本级机关职权范围内,不需再向其上级制发“报告”或“请示”,而应按公文工作规程,将此批复连同下级机关的请示一并归档。在归档时,上级的批复与下级的请示为一件,“件”是文书档案的基本保管单位。
【61解析】D。AB均正确,C与题干不符,并且违背一般法理常识。
【62解析】AC。非正即反。
【63解析】AC。略。
【64解析】D。略。
【65解析】D。略。
【66解析】BC。行政许可法第29条“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没有必须要代理人申请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第31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D找不到依据,可能与行政复议申请混淆
【67解析】ABCD。行政许可法32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依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68解析】B。A错,行政许可法48条第2项:“听证应当公开进行”;CD错,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2款: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69解析】BCD。行政许可法第4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