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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与宪法》考点试题: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
2015-05-30 01:55:2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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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与宪法》考点试题
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同时,又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该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体现了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哪种原则?_____
A: 比例原则
B: 秩序优先原则
C: 个案平衡原则
D: 价值排序原则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专家解析: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有三个:(1)价值排序原则(又称价值位阶原则),即按照价值高低排出主次、先后;(2)个案平衡原则,即具体案件适用考虑价值之平衡;(3)比例原则,即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但应当将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少限制”,也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本题题干明显属于比例原则,故A项当选。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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