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09山东潍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解析
甲某因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间,由于有立功表现而被假释。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前一天,几个朋友邀请甲某到一饭店摆宴庆贺他获得新生,甲某喝酒较多。饭后,甲某驾车回家途中撞倒一人,甲某下车一看人已死亡,酒顿时吓醒,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查获。对甲某的行为应_____处理。
A: 按照交通肇事罪
B: 按照累犯
C: 按照数罪并罚中先减后并的原则
D: 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答案解释:C。专家解析:《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材料中,甲某还处在假释期限内,又犯新罪,根绝《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应按照数罪并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