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08山东潍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对象中不能够授予专利权的是:_____ A: 发明 B: 科学发现 C: 动物和植物的品种 D: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释:BCD。专家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