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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东潍坊市《公共基础知识》:合同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在()情形下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2015-06-05 01:58:3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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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东潍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解析
合同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在_____情形下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A: 姓名变更
B: 法定代表人撤职
C: 承办人失踪
D: 无效代理行为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释:ABC。专家解析:《合同法》第76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故本题选ABC。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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