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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河南省信阳市市直(精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主要指()。
2015-06-06 23:52:5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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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河南省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解析(精选)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主要指_____。
A: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应当合法
B: 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守法公民
C: 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与形式合法
D: 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专家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分为主体、内容、形式等几部分要件要分别合法,主体合法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形式合法指采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内容合法指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故本题答案选D。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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