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2014年7月黑龙江省直《综合知识》:甲欲杀乙,某日携带炸药前往乙家要炸伤乙,乙刚好出差不在家。甲蹲守一夜后未见乙归,
2015-06-10 00:12:5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4年7月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知识》真题及解析
甲欲杀乙,某日携带炸药前往乙家要炸伤乙,乙刚好出差不在家。甲蹲守一夜后未见乙归,就没有将乙家炸毁。甲的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本题中,甲携带炸药前往,但尚未着手实施具体的杀人行为,仍处于犯罪预备阶段,因为甲的意志以外的原因使他无法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这符合犯罪预备的特征,成立犯罪预备。故本题答案选A。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题库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4年7月黑龙江省直《综合知识》..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