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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公共基础知识》:有多个签发人的公文,其发文字号与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行。()
2015-06-11 01:29:4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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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解析
有多个签发人的公文,其发文字号与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行。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答案】N。专家解析:《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故本题判断错误。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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