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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武汉市《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精选):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权利包括()等方面内容。
2015-06-11 01:39:0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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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武汉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解析(教育类)(精选)
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权利包括_____等方面内容。
A: 人身自由
B: 人格权
C: 住宅权
D: 通信自由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专家解析: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査公民的身体。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査或者非法侵人公民的住宅。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査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査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所以宪法规定的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权、住宅权和通讯自由等方面的内容。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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