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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解析(精选)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_____。
A: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B: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的
C: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D: 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解析:《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 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 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BD两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 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 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AC两项正确。
故本题答案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