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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解析
段某将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张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_____。
A: 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
B: 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 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
D: 段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专家解析:段某和张某各自完成不同的犯罪活动,并没有共同的犯罪意思表示,不构成共同犯罪,所以D项错误。段某很明显是故意伤害罪,张某在李某“不省人事”的情况下,将其财物“拿”走,属于盗窃罪。所以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