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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和检测机构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下列适用于缓刑的情形是()。
2016-03-02 23:29:0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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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和检测机构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下列适用于缓刑的情形是_____。
A: 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B: 乙因为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是拒不认罪
C: 丙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又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D: 丁因诽谤张某,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一再扬言,出去后要给张某点颜色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解析】《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该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A、B、D三项都不符合缓刑的要求。C项,丙的前罪交通肇事罪不属于故意犯罪,故丙不构成累犯。故本题答案为C。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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