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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四川省绵阳市《公共基础知识》:下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 
2016-03-06 00:27:5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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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四川省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解析
下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_____。
A: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C: 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
【答案】AD。专家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A项正确。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B项错误。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C项错误。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AD。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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