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4年12月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知识》真题及解析 刘某立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其房屋留给女儿甲,将其存款留给儿子乙。后刘某生病,乙很少探望,刘某一气之下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撕烂,不久刘某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乙有权依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 B: 乙只能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 乙无权继承遗产 D: 可以适当分给乙部分遗产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专家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对公证遗嘱的撤销和变更必 须采用公证的方式。因此,虽然刘某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撕毁,但不能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乙仍然有权依据 遗嘱的内容要求继承遗产。故本题答案选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