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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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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考点巩固《刑法》(2017年最新版)(二)
2017-01-16 23:53:0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1、多选题  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_____。
A: 罪刑法定原则
B: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D: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我国刑法总则明确规定的原则只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2、多选题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须满足的条件包括_____。
A: 案件事实清楚
B: 证据充分
C: 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D: 公诉人或自诉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故应排除D项。



3、单选题  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证据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B: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C: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D: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故C项错误,应选。



4、多选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
A: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B: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
C: 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D: 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故选项A正确。《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选项B正确。一般地,若事前通谋,事后按照约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赃物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应按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特定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故选项C正确。在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行为,由实行该种行为的人独自承担刑事责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故选项D正确。本题应ABCD。



5、单选题  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
B: 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
C: 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D: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已经将价值2万元的货物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王某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排除A项和D项。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货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



6、单选题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死缓执行期间,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_____。
A: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犯罪的
B: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
C: 死缓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的
D: 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



7、单选题  纪某因为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恳求,帮助朋友贩卖了30克毒品。纪某的行为_____
A: 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B: 属于毒品犯罪的惯犯,应当从重处罚
C: 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D: 定贩卖毒品罪,加重处罚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毒品再犯制度。《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这是刑法关于毒品再犯制度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本题中,纪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判过刑之后,又犯贩卖毒品罪,构成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8、单选题  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_____
A: 诈骗罪
B: 盗窃罪
C: 抢劫罪
D: 侵占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显然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9、多选题  以下关于追诉时效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追诉时效期限是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不是以实际应当判处的刑罚为标准
B: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
C: 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以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追诉,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D: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再追诉
参考答案: CD
本题解释:CD[解析]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不再追诉,故C、D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D。



10、单选题  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罚
B: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D: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D[解析]《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本题中,甲在犯罪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且甲不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因此正确答案为D。



11、单选题  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15岁青工罗霜偷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给赵某。2人的行为构成何罪?_____
A: 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罗某构成盗窃罪
B: 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
C: 赵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和销售赃物罪,罗构成盗窃罪
D: 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赵某明知罗某以盗窃所得财物出售,仍答应收购,赵罗二人在罗某盗窃之前已经形成共同的犯罪意识,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共同犯罪。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的前提是赵某在罗某犯罪前不知道其犯罪意图。选项A、C可排除。由题干可知,罗某犯罪时为15岁,其所犯盗窃罪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14-16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因此对罗某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D为正确答案。



12、单选题  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_____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疏忽大意的过失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在自己的花房周围拉电网,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结果出现的措施,对出现的结果是一种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



13、单选题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_____
A: 故意杀人罪
B: 交通肇事罪
C: 破坏交通工具罪
D: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题中,甲并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故意,也无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



14、多选题  下列有关犯罪认定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构成犯罪
B: 故意杀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C: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从中牟利的,才构成犯罪
D: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ABCD[解析]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构成生产假药罪不以“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要件,故A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之一的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并不以“从中牟利”为要件,故C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故D项表述错误。



15、单选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_____
A: 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 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 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 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C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D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



16、单选题  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_____
A: 过于自信的过失
B: 疏忽大意的过失
C: 间接故意
D: 直接故意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本题也较简单。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故意,对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的死亡,根本不存在是不是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间接故意。



17、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_____
A: 简单的共同犯罪
B: 复杂的共同犯罪
C: 必要的共同犯罪
D: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本题考査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18、单选题  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受刑事追诉的涉嫌犯罪的人被称为_____。
A: 人犯
B: 被告人
C: 犯罪嫌疑人
D: 犯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提起公诉前叫“犯罪嫌疑人”,审判阶段叫“被告人”,判决之后叫“罪犯”。



19、单选题  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_____
A: 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
B: 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C: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 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20、单选题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B: 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
C: 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
D: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幵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夺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以D项正确。



21、单选题  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
A: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C: 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D: 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举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于刑法中各种减轻、免除处罚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D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所以B项错误。



22、单选题  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被害人甲死亡的情形下,_____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A: 甲的法定代理人
B: 甲的父亲.
C: 甲的配偶
D: 甲的工作单位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可知,曱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



23、多选题  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 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人住宅罪
C: 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 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ABC[解析]被害人的承诺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才可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此外,虽然没有得到被害人承诺,但如果推定被害人会承诺的,也阻却行为的违法性。A项中,赵某的父母对于被侵害的法益没有处分权,而赵某自身对于承诺的事项不具有理解能力,因此承诺无效,A项错误。B项中的情况可以推定被害人会做出承诺,因此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B项错误。C项中,作为成年人的孙某承诺放弃自己短暂的自由是有效的,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D项中,丁某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李某的承诺范围,因此构成犯罪,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



24、多选题  刑法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下列各项中属于刑法的任务的是_____。
A: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B: 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C: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D: 维护社会秩序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ABCD[解析]《刑法》第2条明确了我国刑法的任务,即“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刑法的任务。



25、单选题  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_____
A: 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B: 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C: 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D: 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所谓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其实就是犯罪既遂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说,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否则为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26、单选题  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
A: 构成抢劫罪
B: 构成盗窃罪
C: 构成抢夺罪
D: 尚未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7、单选题  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分为_____。
A: 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B: 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
C: 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D: 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还规定了教唆犯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刑法》第26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8、单选题  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_____
A: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
B: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
C: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
D: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故意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故选A项。



29、单选题  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_____
A: 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B: 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C: 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
D: 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根据题意,对犯A罪的判决:一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需要考虑其具有的法定情节或酌定情节。选项A、B的错误在于“身无分文”不属于酌定从轻判处刑罚的情节。选项C适用刑罚错误,应判处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解答本题首先需要看清题干,在正确理解题意之后方能准确作答。应注意题干中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等关键词。.



30、单选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 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 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 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剌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显然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31、单选题  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称其为_____。
A: 涉案嫌疑人
B: 作案嫌疑人
C: 宽泛嫌疑人
D: 犯罪嫌疑人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D[解析]略



32、单选题  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包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_____
A: 过失致人死亡罪
B: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D: 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甲过失致乙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又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即产生杀人的故意,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33、单选题  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_____
A: 诬告陷害罪
B: 诽镑罪
C: 侮辱罪
D: 报复陷害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构成诽谤罪。如果某甲向公检法等机关告发意欲使乙受刑事处罚,则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镑的情况写成小字报散发。



34、单选题  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下列属于金融犯罪的是_____。
A: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
B: 由于外部事件造成的操作风险
C: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
D: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B、C、D三项不构成金融犯罪。故本题选A。



35、单选题  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小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_____。
A: 一审法院
B: 二审法院
C: 监狱
D: 公安机关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注意执行权的划分,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监狱对有期徒刑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有执行权,公安机关对管制、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有执行权。因此C、D错误。注意无论在刑事还是在民事程序中,一般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由上级法院执行。A正确,B错误。



36、单选题  —般来说,以下犯罪行为不属于腐败犯罪表现的是_____
A: 遗弃罪
B: 权钱交易犯罪
C: 滥用职权罪
D: 以权谋私犯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一个罪名,应选。



37、单选题  假定甲有外遇,为达到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幸免于难,则甲的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因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



38、单选题  某甲,男,16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_____。
A: 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B: 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C: 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 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9、单选题  关于量刑情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从重处罚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
B: 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
C: 从重处罚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
D: 减轻处罚也可以判处法定最低刑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对从重、减轻处罚的理解。 命题人选择几个考生容易发生误解的地方进行考查。 本题对正确理解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是有价值的。 对于从重处罚,首先要掌握的是:它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从重、从轻都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加重、减轻都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外判处刑罚。 基于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并无加重处罚的规定。 其次.从重处罚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并不一定是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因为每个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所犯罪行的具体情节千差万别,对有些人的犯罪可能必须判处中线以上的刑罚才算“从重处罚”,对有些人在中线以下判处可能就是“从重处罚”了。既然在“从重处罚”时还可能在中线以下判处刑罚,从重处罚当然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了。所以,选项C正确。 减轻处罚一定要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而且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法定最低刑是从轻处罚的底线。如何正确量刑已经成为高频考点。大家要掌握从重、从轻、加重、减轻如何适用。尤其要改变一个错误观念:从轻、从重量刑一定要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从轻、从重可以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也可以在中线以下判处,关键看行为人本身的犯罪严重程度。《刑法》第62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请注意这里的“以下”是不含本数的。即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只能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



40、多选题  下列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_____。
A: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B: 恐怖活动案件
C: 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D: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据此可知,本题应选ABD。



41、多选题  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B: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C: 对侦査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D: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诉一次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应选ABC。



42、单选题 &nb来源:91考试 网sp;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①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者只侵犯了财产;②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③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④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题中李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



43、单选题  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
B: 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
C: 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D: 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和乙为劫取财物而将丙杀死,当场取得现金2000元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 行为人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其亲属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考虑,劫持或者控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行为人是否实际绑架了他人,是勒索财物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关键所在。所以甲和乙将丙杀害后,又临时起意给丙妻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勒索现金10万元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应当对二人的上述行为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C选项为正确答案。



44、单选题  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_____
A: 殴打行为
B: 诽谤行为
C: 诬告陷害行为
D: 贪污行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选A。



45、单选题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中毒,将其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这表明了他不希望儿子中毒,因此不具有直接故意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朱某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此危害结果,以为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就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对其主观心态应当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46、单选题  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入森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邻居在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_____
A: 故意杀人
B: 意外事件
C: 过失致人死亡
D: 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孙某明知与自己失散后小孩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由题目中孙某既不寻找也不告知小孩家人可知,小孩遭遇危险与否均不违背孙某的意愿。孙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选项A正确。选项B、D明显错误。选项C与孙某的主观要件不符,孙某对于危害结果抱放任而不是反对的态度。选项C不正确。



47、单选题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_____
A: 表面联系
B: —般联系
C: 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D: 普遍联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



48、单选题  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_____
A: 管制
B: 拘役
C: 刑事拘留
D: 有期徒刑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49、单选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50、单选题  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_____。
A: 疏忽大意的过失
B: 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意外事件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



51、单选题  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_____。
A: 均为直接故意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C: 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从题意可知,甲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



52、多选题  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_____
A: 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B: 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C: 李弟不构成犯罪
D: 李弟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15周岁,对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53、单选题  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_____
A: 保险诈骗罪
B: 虚假理赔罪
C: 贪污罪
D: 职务侵占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6、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进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由于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只是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合部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职务侵占罪所用。   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根据法律、法令、政策、单位章程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



54、单选题  在刑法的溯及问题上,目前我国采用的是_____
A: 从新原则
B: 从旧原则
C: 从新兼从轻原则
D: 从旧兼从轻原则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



55、单选题  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B: 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C: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
D: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



56、单选题  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_____。
A: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B: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C: 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
D: 应当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D。



57、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刑的是_____。
A: 拘役
B: 刑事拘留
C: 死刑缓期执行
D: 逮捕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AC[解析]刑事拘留与逮捕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故应排除B、D项。拘役与死刑缓期执行都是主刑。



58、单选题  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 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D: 累犯不适用缓刑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应当”。B错误。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59、单选题  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_____
A: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
B: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 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D: 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



60、单选题  焦某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焦某某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应当_____。
A: 不起诉
B: 移送起诉
C: 撤销案件
D: 交付审判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在侦查阶段是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是不起诉。享有受贿案件侦查权的是检察机关,所以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的是撤销案件。



61、单选题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_____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疏忽大意的过失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



62、单选题  犯罪嫌疑人甲在押期间患严重疾病需办理取保候审,下列主体中无申请权的是_____。
A: 甲本人
B: 甲聘请的律师
C: 甲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D: 甲的父亲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六部委刑事诉讼规定》第20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63、单选题  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己有。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_____
A: 按诈骗罪处理
B: 按敲诈勒索罪处理
C: 按侵占罪处理
D: 按抢劫罪处理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可以采用排除法来解答本题。首先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因为不符合抢劫罪的行为方式。其次,甲的行为也不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的前提是合法持有他人财务。



64、多选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 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 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 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答案】AD。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65、单选题  我国立法上将犯罪分为10类,并通过刑法分则第一至十章分别予以论述,这种分类主要是依据_____
A: 主体的不同
B: 客体的不同
C: 主观要件的不同
D: 客观要件的不同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即以犯罪同类客体为主,以犯罪主体或者惩治犯罪的特殊需要为辅,根据此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66、单选题  甲、乙同在某农贸市场卖猪肉,一日甲因抢了乙的顾客而被乙殴打,后被人拉开。甲极为窝火,回到自己的摊位,拿起切肉刀向乙胸部刺去,致乙死亡。甲的行为属于_____。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
C: 假想防卫
D: 事后防卫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D[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事后防卫是指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情形下所进行的防卫。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67、单选题  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_____
A: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 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 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正当防卫问题。本案中“乙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乙对张某实施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甲为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和防卫目的的要求。虽然将乙打昏在地,但从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看,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力时,却侵害乙的生命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张某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68、单选题  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
A: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3年
B: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D: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依据《刑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A、B选项的内容本身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所以C选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以D选项不选。



69、多选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_____
A: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
B: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
C: 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
D: 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共同犯罪的特点是须两个人以上,有共同的故意、有共同的行为。“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因此甲乙属于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是由每个犯罪人的单个的犯罪行为所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犯罪的危害结果是由共同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因此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每一个单个的犯罪人的行为也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作为共同犯罪人的甲乙2人均应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ABC三项。



70、单选题  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_____
A: 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 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 直接驱逐出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以,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之外,均适用我国刑法。A选项正确。



71、单选题  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_____
A: 贪污罪
B: 挪用公款罪
C: 滥用职权罪
D: 职务侵占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数额较大,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选B。



72、单选题  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_____个月。
A: 3
B: 4
C: 7
D: 6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73、单选题  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_____
A: 导致婴儿死亡的
B: 出于出卖目的
C: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D: 已完成该犯罪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刑法》第240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在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中,导致被害人死亡,都是从重处罚情节。



74、单选题  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_____
A: 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
B: 赦免以后
C: 缓刑考验期满以后
D: 假释考验期满以后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A、B不选。 《刑法》第85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C选项应选。



75、单选题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可能_____。
A: 都是主犯
B: 都是从犯
C: 都是胁从犯
D: 有的是主犯,有的是从犯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有两人以上,因此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



76、单选题  下列何种情形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_____
A: 犯罪嫌疑人甲,犯盗窃罪
B: 犯罪嫌疑人乙,犯合同诈骗罪
C: 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
D: 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选C。



77、单选题  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_____
A: 犯罪客体
B: 犯罪客观方面
C: 犯罪主体
D: 犯罪主观方面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犯罪要件是犯罪客体。



78、多选题  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是_____
A: 主体不同
B: 客体不同
C: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D: 目的不同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査的知识点是: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界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都表现为对女性的身心健康的侵犯,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但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具有如下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权利,而强奸罪的客体是强奸罪的客体不仅是女性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还应当包括幼女的身心健康;(2)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而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不仅仅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还可以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则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为,即使由于行为人的自身的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能完成,也应认定为强奸(未遂)罪;(4)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年满16周岁的人(通常是男性),而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人(也通常为男性),(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观方面不是以奸淫为目的,而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就是为了奸淫的目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79、单选题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_____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A: 确有悔改表现
B: 确有立功表现
C: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D: 正在提出申诉的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80、单选题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_____
A: 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B: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C: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D: 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我国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本题选项ABC就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选项D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在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它是犯罪的最基本属性;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它与应受刑罚惩罚性一起构成社会危害性的度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未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的程度,则不构成犯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81、单选题  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
A: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项正确。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项正确。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髙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因此c项说法错误。《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



82、单选题  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_____
A: 挪用特定款物罪
B: 挪用公款罪
C: 职务侵占罪
D: 挪用资金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因此本题选B。



83、单选题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_____
A: 14周岁
B: 16周岁
C: 18周岁
D: 20周岁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



84、多选题  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来源为_____
A: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B: 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C: 道义上的义务
D: 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不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则根本不可能构成刑法的不作为。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并非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都可以作为刑法中的不作为的根据。只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刑法所承认,才是不作为的法律义务的根据。(2)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为人产生采取积极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85、单选题  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_____。
A: 从新原则
B: 从旧原则
C: 从旧兼从轻原则
D: 从新兼从轻原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86、单选题  下列不适用减刑的是_____
A: 死缓
B: 无期徒刑
C: 有期徒刑
D: 管制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故A为正确答案。



87、单选题  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该女子。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
B: 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C: 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D: 《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不作为是指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成立不作为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客观要件:(1)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的义务。义务的来源通常包括:①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③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④先行行为造成的。(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据此a项中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对阻止犯罪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或职务上的义务,不成立犯罪。同理d项中路人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b中甲携6岁的侄子乙外出,由于这一先行行为,甲对乙便负有救助的义务。甲构成不作为。故ABD三项表述均有误。



88、单选题  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_____
A: 属于强奸预备
B: 属于强奸未遂
C: 属于强奸中止
D: 不构成强奸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



89、多选题  下列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_____
A: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
B: 在犯罪集团中的非组织、领导者
C: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人
D: 被教唆实施犯罪的人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90、单选题  山海关海关负责人陈广天,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广天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陈广天的行为应定性为_____。
A: 已构成受贿罪
B: 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C: 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 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受贿罪,是指国家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务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受贿罪。陈某的行为符合此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受贿罪。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陈某的行为显然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选项D正确。



91、单选题  赵某乘一女工深夜行走至无人处时,大喝一声“放下包”,该女工听到喊声,扔包便跑,赵某的行为构成_____
A: 抢劫罪
B: 抢夺罪
C: 诈骗罪
D: 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深夜无人处对一单身女工大喝已经对其人身安全形成了实质的威胁,所以应定抢劫罪。



92、单选题  所谓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其中,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属于_____。
A: 犯罪主体
B: 犯罪客体
C: 犯罪的主观方面
D: 犯罪的客观方面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并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其中,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是犯罪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及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由罪过、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主观方面因素构成。因此本题答案为C。



93、单选题  以下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是_____。
A: 甲是故意,乙是过失
B: 甲、乙都是过失
C: 甲无意中帮助乙完成了犯罪
D: 甲、乙共同故意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94、单选题  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_____。
A: 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 属于意外事件
C: 应负过失致死的责任
D: 因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张某出于杀害李某的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认识错误而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应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选项A正确。张某的行为并非不能预见原因所致,选项B不正确。C选项的主观条件与题目不符,不正确。由题目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现实危险,因此,选项D不正确。



95、单选题  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案不能以下列哪一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_____
A: 抢劫罪
B: 抢夺罪
C: 盗窃罪
D: 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甲盗窃后为了逃跑,趁丙不备,夺取丙的摩托车,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抢夺罪。次日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单独的故意伤害罪。此题考察的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时空限制。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当场”指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刚一离开现场就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追捕的过程(被视为犯罪现场的延伸)。本题中被害人丙于次日抓捕甲的行为已不属于犯罪现场的延伸,所以甲的暴力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罪,而是单独的故意伤害罪。



96、单选题  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 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
C: 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D: 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选项A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选项C的错误在于,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具有防卫意图,所以不可能是直接故意;选项D的错误在于,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完全不同,不能按照防卫过当处理。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97、单选题  甲某认为乡公安员乙某办事不公,致其“坐班房”丢脸,因而怀恨在心。某日酒后,妻子责骂甲某是“班房坯”。甲某被激怒,转身操起一把长约1.2米的钢叉,声称要把乙某和乙某的女儿刺死。他携钢叉去乡里寻找乙某未果,便沿路来到供销社门市部顺手拿走一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来到乙某女儿的工作单位,声称:交出乙某的女儿,与其他人无关!该单位的职工说乙某的女儿不在。他不相信,到车间里寻找也未找到,被工厂保安控制住。甲的行为_____。
A: 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 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
C: 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D: 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预备、未遂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着手实行犯罪的判断需要因罪而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案属于预备犯,杀人行为的着手是开始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不同的方式的着手的点是不同的,在刀杀、枪杀、棍杀的时候起码要等到行为人看到被害人,举起武器要打、要杀才能认为是着手,显而易见在本案中行为人连被害人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当然不能认为是着手。由于行为人没有找到被害人而且被其他人拿下,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是预备犯。这就是未遂与预备的区别。常见的未遂与预备的区别除了杀人问题以外还有抢劫。如:一个人打出租车到某地去,结果引起司机的怀疑,直接把车开到了公安局去了,这种情况属于预备犯,因为抢劫的着手是为了获得财物,开始使用暴力威胁行为。在这个案件中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来不及实施,因此是预备犯。



98、单选题  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_____
A: 诬告陷害罪
B: 强迫职工劳动罪
C: 非法搜查罪
D: 侮辱罪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99、单选题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A: 国家秘密
B: 个人隐私
C: 商业秘密
D: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
参考答案: C



100、单选题  对被判处_____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五年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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