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卫生系统招聘复习资料

2017年06月公共基础知识:宪法规范的概念、特点-宪法
2017-06-22 16:38:1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宪法规范是由民主制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最基本的构成单位。

1.根本性

宪法规范的根本性是指宪法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主要涉及的是最根本性的问题,而不是事无巨细地都加以规定。

2.最高权威性

宪法规范的最高权威性是指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其他法律规范。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母法、基础法,其他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的依据,因而宪法规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

3.原则性

宪法规范的原则性是指宪法规范只规定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将统治阶级在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各方面的意志和利益,以最基本的原则的形式确认下来。而且在文字表述方面,宪法规范也非常简明概括、简洁明了。

4.纲领性

宪法规范的纲领性是指宪法规范明确表达对未来目标的追求。虽然宪法规范主要针对宪法主体的现实社会生活,因而是现实社会中人们的根本活动准则。

5.相对稳定性

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变化不仅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直接关系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宪法能否保持应有的权威和尊严。


As man sows, so he shall reap.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Let another's shopwreck be your sea-mark. 别人的沉船,就是你的航标.
Tags: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事业单位考试每日一练(2017年06..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