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54名工作人员公告>>浙江丽水事业单位招聘>>浙江丽水公务员考试文章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更新时间:2010-5-21 1:57:04 【人才招聘网 - 事业单位招聘】:
2010年5月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54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市直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市直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5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rsj.lishui.gov.cn)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0年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丽水市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3、丽水市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0年5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丽水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5、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0年毕业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0年5月1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职教师报考还需征得当地教育局同意。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5年5月14日至1992年5
月14日期间出生),其中丽水市博物馆(摄影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所)的摄博管理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部分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4日;
4、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规定,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报考血站临床医学岗位;
三、招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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