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宣城市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4名工作人员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机制,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工作站等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入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1、发布招聘简章;2、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3、笔试、面试;4、体检、考核;5、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6、审批;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宣州区林业局二楼会议室(宣城市叠嶂中路丽晶国际中心对面)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区(县级)自学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含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今年毕业生到2010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每科45元标准,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4、报考人数与报考职位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
5、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1)《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
(2)《专业知识》为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见附件)。
(3)《综合知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
上午8∶00─9∶3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凭安徽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三支一扶”工作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的证明,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有关证明材料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合成: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4︰6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四)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