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岗区纪委(监察局)2014年4月公开招聘雇员和聘员的补充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区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雇员和聘员工作,拓宽选拔人才渠道,现将龙岗区纪委(监察局)2014年4月公开招聘雇员和聘员报名截止时间延长到2014年5月16日18:00。其他考试事宜不变。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办公楼五楼1537室。
报名联系电话:28909686。
详情请参见在龙岗政府在线发布的:
中共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考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区内公开招考1名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雇员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的具有深圳市龙岗区户籍人员均可报考,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户籍可放宽到市内。
(二)招考条件
1、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4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的不能报考高学历职位,高学历的可报考低学历职位;
2、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4、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指2012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5、职位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龙岗区纪委机关(监察局)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如报考的最高年龄要求为30岁,即1984年4月1日之后出生。
6、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2012年版本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至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办公楼五楼1537室,报名联系电话:0755-28909686。
(二)报名提交材料(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1、《深圳市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或B类,验原件留复印件。
2、《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3、身份证和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和职称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5、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可在附件下载)
7、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题目的命制、评分及笔试考务工作委托有关考试机构负责,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线为60分,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成绩将在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各职位依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如招考职位只有2名及以下考生符合条件进入面试,则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龙岗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经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网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龙岗区委组织部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
七、本公告由龙岗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龙岗区纪委(监察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3名,具体职位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4年04月23日至2014年0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大院5楼1537室,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28909686。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及文凭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明(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由考生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并提供社保清单)。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二)考试
考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需进行笔试。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含)拟聘用名额的3倍,资格初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计入最后总成绩(不需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及总成绩设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具备该职位聘用资格。
6.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
(三)体检及考核
体检由区纪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职员、雇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龙岗区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四)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经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后,以人事代理方式委托区优才公司管理,福利待遇按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28909686。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纪委办公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