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及核减计划公告
根据《2014年度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和“乡镇(街道)卫生类岗位,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部分乡镇(街道)卫生类岗位不再取消核减计划(附件1),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附件2)。应聘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请于5月14日17:00前向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费县和平路中段,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39-2110232)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于5月15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
2014年度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1 |
薛庄卫生院 |
公共卫生 |
2 |
探沂中心卫生院 |
公共卫生 |
附件2:
2014年度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取消计划数 |
核减计划数 |
核减后计划数 |
1 |
朱田卫生院 |
公共卫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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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庄中心卫生院 |
公共卫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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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费县皮结防所 |
影像医学岗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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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费县防疫站 |
眼科岗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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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费县心理医院 |
医学检验岗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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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费县心理医院 |
影像医学岗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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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费县心理医院 |
临床医疗岗位 |
|
3 |
2 |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