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市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1.报名时间
2010年5月27日至28日,9:00-11:30,14:30-16:3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联系电话:63765136,63765137。
3.报名手续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的职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三)。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
4.领取准考证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4名(详见《2010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含重庆市主城九区籍的201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0年5月27日至28日,9:00-11:30,14:30-16:3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联系电话:63765136,63765137。
3.报名手续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的职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三)。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