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招考
招考须知:
1、报名时间:县直事业单位职位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10月26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为10月27日—10月28日。
2、报名地点:医学类到卫生局报名;其他职位到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原劳动局办公楼)报名。
3、报名证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阳信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下载);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有效期内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已婚人员须提供计生部门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36至40周岁(1970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的乡镇在岗不在编人员需提供经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符合加分条件和免除考务费的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全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县直事业单位33人,卫生系统18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站所36人(其中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站23人),总计87人。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阳信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户籍与学历
(1)滨州市户籍,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2)阳信县户籍(含父母、配偶为阳信县户籍),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中专且取得专科以上后学历的毕业生;
(3)在阳信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乡镇站所在岗不在编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县直事业单位职位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10月26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为10月27日—10月28日。
2、报名地点:医学类到卫生局报名;其他职位到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原劳动局办公楼)报名。
3、报名证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阳信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下载);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有效期内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已婚人员须提供计生部门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36至40周岁(1970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的乡镇在岗不在编人员需提供经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符合加分条件和免除考务费的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笔试、面试等考务费160元。
报考人员于11月6日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4、相关证件说明:
(1)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2)“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人保)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人保)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考生要出具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家庭户口薄(户口迁移证)。
以上证明材料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11月7日,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答卷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及分值:
医学类(含乡镇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站)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他事业单位职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90分)和申论(60分)。满分为150分。
加分政策: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且考核合格的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加5分。各项加分不累计,最高限加10分。
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各职位招聘计划2人及以下按1:3的比例、3人及以上按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确定。)
医学类、播音主持和表演职位(招聘单位为艺术团)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他所有职位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按时到考点集合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及形式:
医学类专业技术职位,组织卫生系统有关专家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掌握的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方面内容。
播音主持和表演职位,由相应科目专家组成评委进行。主要面试应聘人员形体形象,测试相应职位的基本功、基本技能和特长展示等方面内容。
其他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含乡镇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站)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计分办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50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医学、播音主持和表演类职位按笔试40%、面试60%成绩之和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他职位(含乡镇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站)按笔试50%、面试50%成绩之和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分数相同者按照中共党员、省优毕业生、学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先后排名。需求职位和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确定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报考人员,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
七、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单一职位的按照报考人员所报职位确定聘用单位,相同职位的多名报考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并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八、纪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亲自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对弄虚作假和有违纪舞弊行为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经举报查实,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本县内所有人事考试,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各项程序结果均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及县人保局公示栏公示。
九、本简章由阳信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8233599、8221208
监督电话: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8232751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12800
阳信县监察局8232585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信县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