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办法。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1月15日(双休和节假日除外)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申请,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地点: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办公室(地点:杭州市学院路35号1503室;联系人:张华良、石已黎;联系电话:0571-88069263、 88833416;E-mail: total@zjut.edu.cn、shiyili2000@163.com)报名时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寸彩照 一张,个人详细简历一份,现场填写报名表。如合格应聘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8:1,将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本中心自行组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若所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均低于60分,则本次招聘终止。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3、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主要是应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能力要素。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笔试成绩公布于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zjedu.org)。
(三)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放弃体检,则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四)组织考察
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如体检或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http://www.zjedu.org)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姓名和身份证不一致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其它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