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济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11月22日—23日
2、地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为满足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济阳县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考核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和一般条件
1、具有济阳县户籍或济阳县户籍生源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06年以后参加我县“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5、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6、所学专业符合岗位招聘专业要求;
7、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1、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参加我县“三支一扶”的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镇(街道)事业单位。
2、报考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报考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须具有医学类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镇(街道)卫生院须具有国家计划统招的正规全日制医学类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疾控中心医学检验专业须具有国家计划统招的正规全日制医学类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专业(不可兼报其他岗位);
(5)报考县医院护理专业的考生可兼报结防所护理专业,县医院和结防所合并计算护理专业招聘计划。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和曾被开除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0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确定招聘计划108人。
1、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为50人。其中,县直30人,镇(街道)20人(具体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见附表一)。
2、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为58人。其中,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37人,镇(街道)卫生院21人(具体计划和专业要求见附表二)。
各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5倍的,按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为满足用人单位对部分稀缺专业人才的需求,确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医学检验、麻醉、医学影像、预防医学、法学、中西医临床、中医骨科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录用时,所录用的无竞争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录取人员最低总成绩5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0年11月22日—23日
2、地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可兼报一个镇(街道)卫生院的相应岗位(兼报结防所护理专业的不可兼报其他岗位)。考生报名,首先登陆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下载《准考证》、《2010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各打印一式一份由本人签名,报名时提交。同时将带个人基本信息、照片的《准考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ysyzp@126.com。
4、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尚未落户的提交户口迁移证),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报到证。参加我县“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报名须提交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报考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如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报名时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信息填报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随时取消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5、交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交笔试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201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3、内容。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为医学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按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报考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同时兼报镇(街道)卫生院的,按1:3的比例未能进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面试范围的,按笔试成绩和报考专业,可参加兼报镇(街道)卫生院进入面试人员的竞争,但不得突破1:3的比例。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在享受加分政策期限内,笔试成绩加10分;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持有执业医师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证的笔试成绩加1分;只报考镇(街道)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在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实施加分后笔试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面试
面试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并当场公布。(报考县文化馆的考生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单独组织专业面试,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总成绩)
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三)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成绩;报考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如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不能都进入考核、体检范围时,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审查。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如拟递补者总成绩为本单位最后一名,其总成绩低于前一个名次考生总成绩90%的,则不予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均通过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进行公布。
本简章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84232565(县纪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84238960(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附:《2010年度济阳县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表一)》
《2010年度济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汇总表(表二)》
济阳县委组织部
济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2010年度济阳县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表一)》
2010年度济阳县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表一) |
|
序
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学历 |
学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 |
备注 |
|
1 |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 |
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 |
|
2 |
县档案局 |
县档案局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汉语言文学 |
|
3 |
县老干部局 |
县老干部休养所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汉语言文学、秘书、秘书学、公共关系与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 |
|
4 |
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汉语言文学 |
|
5 |
县法院 |
县司法科学技术鉴定中心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会计学 |
|
6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金融学、法学 |
|
7 |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县信息产业发展中心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事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统计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
县商务信息中心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关系与文秘 |
|
8 |
县民政局 |
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会计学 |
|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社会工作 |
|
9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A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
事业B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2 |
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 |
|
事业C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网络工程 |
|
10 |
县国土资源局 |
镇(街道)国土所A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土地资源管理 |
|
镇(街道)国土所B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法学 |
|
镇(街道)国土所C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 |
|
11 |
县农业局 |
事业A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蔬菜、园艺 |
|
事业B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
事业C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土壤与农业化学 |
|
12 |
县林业局 |
事业A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林学、森林保护、果树学 |
|
事业B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 |
|
13 |
县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 |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旅游管理 |
|
县文化馆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美术学 |
|
14 |
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
事业A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食品质量与安全、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卫生与检验 |
|
事业B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会计学、金融学 |
|
15 |
县畜牧局 |
镇(街道)畜牧站A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动物医学、动物科学 |
|
镇(街道)畜牧站B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16 |
县成人教育局 |
县成人教育局
(培训中心)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 |
|
17 |
济阳街道办事处 |
事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2 |
不限 |
|
18 |
济北街道办事处 |
事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2 |
不限 |
|
19 |
孙耿镇 |
事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2 |
不限 |
|
20 |
垛石镇 |
事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2 |
不限 |
|
21 |
曲堤镇 |
事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2 |
不限 |
|
22 |
仁风镇 |
事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2 |
不限 |
|
23 |
崔寨镇 |
事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2 |
不限 |
|
24 |
太平镇 |
事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2 |
不限 |
|
25 |
新市镇 |
事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2 |
不限 |
|
26 |
回河镇 |
事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
及以上 |
2 |
不限 |
|
合计 |
50 |
附件二:《2010年度济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汇总表(表二)》
2010年度济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汇总表 (表二) |
|
序
号 |
招聘单位 |
学历 |
学位 |
招聘计划及专业 |
|
临床医学 |
医学检验 |
麻醉学 |
医学影像 |
中医 |
中西医临床 |
中医骨科 |
护理 |
预防医学 |
药学 |
口腔医学 |
法学 |
合计 |
|
1 |
县人民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4 |
1 |
1 |
1 |
1 |
1 |
4 |
1 |
1 |
15 |
|
2 |
县中医院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 |
1 |
1 |
2 |
2 |
1 |
10 |
|
3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专科及以上 |
2 |
10 |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4 |
1 |
2 |
1 |
|
4 |
县结核病防治所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 |
1 |
2 |
|
5 |
孙耿中心卫生院 |
专科及以上 |
1 |
1 |
1 |
3 |
|
6 |
仁风中心卫生院 |
专科及以上 |
2 |
1 |
1 |
4 |
|
7 |
崔寨卫生院 |
专科及以上 |
2 |
1 |
1 |
4 |
|
8 |
太平卫生院 |
专科及以上 |
1 |
1 |
1 |
3 |
|
9 |
新市卫生院 |
专科及以上 |
1 |
1 |
1 |
1 |
4 |
|
10 |
回河卫生院 |
专科及以上 |
1 |
1 |
1 |
3 |
|
合计 |
18 |
8 |
3 |
8 |
3 |
1 |
1 |
8 |
2 |
3 |
2 |
1 |
58 |
|
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法学岗位只限医学类院校毕业生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