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表格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4、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竞聘者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
笔试时间:2010年12月13日(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笔试只考一门综合科,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统一考试。
笔试成绩于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建筑设计院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站的公告。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或韶关市建筑设计院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8884870、8769224。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