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还须提交具有人事劳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提交单位及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12月6日凭收款收据在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作放弃。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面试时间:12月7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百分制计算,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在报名点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和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整个招聘过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О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学历 |
专业 |
泰安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农高区) |
旅游管理 |
2 |
研究生 |
旅游管理专业 |
泰山区旅游监察大队 |
旅游管理 |
2 |
研究生 |
旅游管理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