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二)报名地点:建设四马路28号天伦花园C座旁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内;
(三)联系人:苏先生、邓先生,联系电话:83766102;
(五)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居民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明;
3、学历证明;
4、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流动人员);
5、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为进一步优化和充实建设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队伍的力量,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出租屋管理员4名,出租屋办公室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职数、资格条件与工资待遇
(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4名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限;
3、有志于社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能熟练操作电脑,表达能力好,有一定的英语口语基础;
5、能上夜班(上半夜)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由基础工资(1100元)加绩效工资组成。
二、招聘出租屋办公室文员职数、资格条件与工资待遇
(一)招聘出租屋办公室文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广州市户口,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专科及以上学历(文科专业优先),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能熟练操作电脑,中共党员及有本市社区工作经验者、会讲广州话优先。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后每月工资由基础工资(2000元)加相关补贴组成。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二)报名地点:建设四马路28号天伦花园C座旁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内;
(三)联系人:苏先生、邓先生,联系电话:83766102;
(五)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居民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明;
3、学历证明;
4、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流动人员);
5、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六)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四、考试办法
应聘人员需经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名单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公示。
笔试与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与考核不合格的,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聘用
对合格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建设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