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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省惠民县事业单位招聘113名工作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1、报名地点、时间
报名地点: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原县劳动局一楼大厅北侧)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2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企业单位工作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信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出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种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填报说明,逐项填写《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将报名登记表打印版交至报名处。报名登记表在上述网站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80元。
依据滨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文件精神,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3名工作人员。制定本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普通管理岗位62人,专业岗位51人(含乡镇卫生院28人)。(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原属惠民县行政或事业编内人员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毕业后参加招考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专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须尚未就业或在企业单位工作人员。
3、①报考医学类、工程类、法律类、国土类、广电类和环保类岗位的须具备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限户籍;
②报考普通管理岗位的:
a:须具有滨州市户籍的2010年应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b:须具有惠民县户籍并具备国家承认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c:我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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