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和条件
1、报考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的年龄应在18至30岁:即出生日期在1982年7月至1995年6月之间(计算到月),因岗位需求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计划职位表规定的范围内,且不得超过35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户籍要求:要求本州户籍的岗位,是指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1年7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在怒江服务2年以上的州外户籍(2012年前招聘到我州,计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本次招聘中视同本州户籍。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的学生、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11至2013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认定在2008年以来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曾被认定为2012年以来通过云南省内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但随后不到所报岗位工作的人员、已参加2013年怒江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且已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2013年7月1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符合本次考试的报名条件。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符合本次考试的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