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丽水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市中药村产业发展中心、市土肥植保站均是丽水市农业局下属正科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检测,果树和水干果技术开发与生产管理,中药材生产技术推广及开发,土壤资源利用、改良和培肥等工作。
二、招聘职位和数量
单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备注 |
丽水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检测专业 |
1 |
硕研及以上 |
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相关专业学历。 |
丽水市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
果树、园艺专业 |
1 |
丽水市中药村产业发展中心 |
中药材栽培、农作物栽培专业 |
1 |
丽水市土肥植保站 |
土壤、植物营养、分析化学专业 |
1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2011年应届生),同时具有全日普通高校本科相关专业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2的不开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农业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附件:丽水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