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灵璧县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现取消职位:0402008、0402016、0402017。 请取消招聘岗位.. ">
2013年08月安徽省宿州灵璧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部分职位取消、核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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