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财税金融制度。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完善宏观经济治理,构建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功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
●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 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中常住人口折算比例,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主要依据跨省落户人口数量确定。
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分类引导大中小城市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以促进城市群发展为抓手,加快形成“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建设现代化都市圈。依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提高1小时通勤圈协同发展水平,培育发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优化提升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业功能。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建设。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重心下移、科技赋能,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支撑体系。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开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提升重要功能性区域的保障能力。
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聚焦实现战略目标和提升引领带动能力,推动区域重大战略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促进区域间融合互动、融通补充。加快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合作共赢,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权益维护,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中华文化传播推广和文明交流互鉴,更好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加强优秀文化作品创作生产传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绿色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不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构建绿色发展政策体系。
●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持续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提升对外开放平台功能,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健全开放安全保障体系。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秉持绿色、开放、廉洁理念,深化务实合作,加强安全保障,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发展战略和政策对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经贸投资务实合作,架设文明互学互鉴桥梁。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维护和完善多边经济治理机制,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提升国民素质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把提升国民素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和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体系,优化人口结构,拓展人口质量红利,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务。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制度,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体育强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自觉主动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健全国家公共服务制度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