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在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前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人选。
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由各县(市、区)组织,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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